[新闻] 以为消费获红利点数...结果变直销 公平会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7-09 11:21:10
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以为消费获红利点数...结果变直销 公平会罚10万元
2022-07-08 10:28 联合报/ 记者 陈素玲/台北即时报导
公平会委员会议昨天通过,生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生丽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未
于传销商参加其传销计画或组织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0条第
1项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而且上线传销商与下线传销商对话,只提到“点数”、
“退的金额”,完全没有传销相关内容,也对招揽者彭君、曾君以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
第11条规定,各处5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生丽公司于招募传销商之过程,下线传销商表示上线传销商未告知传销制度
,生丽公司会员申请契约书虽载有“申请人于签署本契约前已完全阅读并充分明了生丽国
际股份有限公司事业手册之内容”,但下线传销商未于上述契约书中签名,难以证明生丽
公司有就其事业手册所载传销制度为有效告知,且上线传销商亦表示于下线加入生丽公司
前,未向该下线说明生丽公司之传销制度等事项,因此生丽公司不得以传销商之上线未告
知为由卸责,故认定生丽公司于传销商参加其传销计画或组织前,并未告知传销制度等事
项,已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0条第1项规定。
另经公平会调查,生丽公司之奖金制度设计是传销商自己购买商品即会产生奖金,因此民
众被招募前,上线传销商应明确告知从事传销行为,避免民众误认是成为消费会员而获有
退佣或折扣,据上线传销商与下线传销商之对话,只提到“点数”、“退的金额”,完全
没有传销相关内容,可认上线传销商于招募下线传销商时未表明从事多层次传销,已违反
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1条规定。
公平会呼吁,传销事业及上线传销商依法应说明传销制度等法定事项、表明系从事多层次
传销,以保障传销商之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456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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