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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11岁童积欠“128笔国道通行费”遭移送 执行署追查傻眼了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桃园分署近日强制执行催缴任务时,发现年仅11岁陈姓男童积欠上百笔
国道通行费。执行官觉察有异,经调查发现,其实是陈童父亲将汽车登记男童名下,但因
男童无力缴交积欠费用,才遭移送强制执行,更扯的是,陈父早就积欠多笔交通违规罚锾
,因此6日派员至陈父户籍地现场执行。
桃园分署指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11岁陈姓男童,曾于2020年间因行经高速公路未缴
纳通行费,经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区养护工程分局移送桃园分署执行。但经查,陈童欠费
笔数高达128笔,而且财产清册有一辆汽车,积欠的通行费是行驶国道所产生。
执行官还查出,陈童的父亲去年因未缴通行费而有30笔交通违规罚锾,陈父才是实际车辆
驾驶人,只是将车子登记于陈童名下,藉以规避逃避缴费等责任,却害了儿子成为强制执
行对象,其中陈童积欠约7069元,陈父则是积欠9000元,共计1万6069元。
桃园分署6日派遣执行官至陈父位于龙潭区户籍地现场执行,但未见人影,经询问邻居得
知,陈父应该是在工地上班而不在家,平日都带着小孩还有老婆一起出门工作,没有相关
联络资料可提供。最后,执行官只好在义务人户籍地留下现场执行通知,督促尽速处理陈
童欠费与自身罚锾,否则将强制执行。
桃园分署呼吁,民众不应仅为逃避责任,将车辆登记在无能力负担之未成年人名下。欠缴
路边停车费、ETC通行费与交通罚锾之义务人,收到缴款通知,应尽速于缴款期限内自行
缴纳,勿持有侥幸心理,否则将被移送强制执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资。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06/22886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