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二次感染”定义出炉!1个月内都排除 3

楼主: skizard ( )   2022-07-01 14:53:03
“二次感染”定义出炉!1个月内都排除 3个月内症状恶化+Ct小于27才算
苹果日报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7/1)开记者会说明疫情,针对重复感染,发言人庄人祥说,专
家已推敲出明确定义,包括症状恶化、PCR阳性且CT<27或快筛阳性;若是超过3个月个案
,则为PCR阳性且CT<30,不需有症状恶化条件;至于1个月内个案,一律不认定为重复感
染。
指挥中心称,经专家会议决议,订定“COVID-19重复感染之定义及个案处置原则”,以利
医界对符合重复感染定义的病例进行适当处置有所依循,重复感染定义及个案处置原则如
下:
一、已解除隔离治疗COVID-19确诊个案,除症状恶化等特殊情况外,建议于发病日或采检
日3个月内无需再进行SARS-CoV-2检验。惟如于发病日或采检日1至3个月内症状恶化,且
SARS-CoV-2 RT-PCR检验阳性且Ct值<27或抗原/核酸快筛阳性:
(一)医师可进行法定传染病通报,并先比照确定病例处理。
(二)后续由疾管署各区管制中心研判是否为新的确定病例,并启动相关防疫措施。
二、已解除隔离治疗确诊个案,于发病日或采检日间隔至少3个月后再次SARS-CoV-2 RT-
PCR检验阳性且Ct值< 30或抗原/核酸快筛检验阳性:
(一)经医师评估可能为重复感染个案后,应进行法定传染病通报。
(二)依确定病例处理原则,启动相关防疫措施及医疗处置。
指挥中心指出,重复感染个案之PCR阳性检体,应送疾管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进行基因
定序,以利持续进行SARS-CoV-2变异株监测,并适时调整因应作为。
此外,指挥中心医疗应变组副组长罗一钧表示,昨(6/30)已修订法定传染病通报系统,新
增“疑似重复感染”字段,医师可勾选字段进行通报,通报后按照确定病例进行卫教、开
立口服抗病毒药物,如果需要住到负压隔离病房或专责病房,均能比照办理。
针对后续通报研判机制,罗一钧表示,大部分会尊重医师临床判断,除非认为检验条件不
符合,才会改判排除并通知医师;若研判为新的确定病例,系统会起动开立法定文书流程
,包含传送确诊者自主疫调回报系统短信,开立居家隔离通知书,民众届时可依照程序收
到文件,进行请假或其他用途。
罗一钧也说,考量医师目前习惯从健保体系通报,已请健保署加速新增医令代码,预计下
周三后完成,届时医师可透过健保IC卡上传医令码流程来通报,但过渡期仍请医师先透过
法传系统。
媒体提问,若是在发病或采检阳性后1个月内,如何评估重复感染?罗一钧表示,经过专
家会议讨论,1个月内不认定有重复感染情形,若医师遇到特殊案例,可与网区指挥官或
区管中心讨论。
若重复感染,是否可以再领一次口服抗病毒药?若非高风险族群,重复感染后症状更严重
,可以领抗病毒药吗?罗一钧说明,口服抗病毒药物开立由医师评估,须符合一些条件,
包含65岁以上长者、或64岁以下具13种慢性疾病者,无论是否重复感染,只要医师评估需
要即可开立,而医师若有疑虑,可咨询各网区指挥官。
(林芳如、林志怡/台北报导)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ife/20220630/61EF3DDB646DE84058539852E4
备注:
除了出国的或是婴幼儿,现在还有多少人有确诊症状会去做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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