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侵犯逃亡25年躲到“法律都变了” 获判

楼主: bluehttp (虾毁)   2022-06-23 15:30:02
性侵犯逃亡25年躲到“法律都变了” 获判决免诉
2022-06-22 16:08 联合报/ 记者
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周姓男子1996年将1名女子带往宾馆性侵,检察官起诉周,周却销声匿迹,犯案法条从“
强奸罪”修正成“强制性交罪”,还是没到案。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周已逃过追诉权权时
效,判他免诉。可上诉。
周姓男子犯下性侵害案之后,当年,检察官是依刑法第221条“强奸罪”论罪,法律规定
“对于妇女以强暴、胁迫、药剂、催眠术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奸淫之者,为强奸罪,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1999年修正后的法律规定“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
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审案时虽然依从新、从轻适
用法律,但周25年不到案,逃过法律制裁。
台北地检署指控,周1996年8月12日凌晨在台北市某台球场内殴打被害女子,打到对方浑
身是伤,还不罢手,再强押她到台北市“香妮宾馆”201号房强奸得逞,被害人趁周熟睡
逃出,向信义分局报案,周犯强奸等多罪。
判决书指出,周姓男子犯下的性侵案,追诉权时效自1996年8月12日起算20年,再加因法
院通缉而停止的5年等客观条件,全案在2022年2月15日追诉权时效完成,因此依法应对周
判决免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40736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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