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经济日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钟泓良、翁至威、陈昱翔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建物将强制设太阳光电
4.完整新闻内文:
提要
能源局大刀阔斧修正再生能源条例 太阳能业者茂迪、元晶、联合再生等乐观其成
本文共1002字
经济部能源局昨(21)日公布将对《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提出一系列大刀阔斧的修正案,
其中,为了冲刺光电,未来将要求所有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筑物,符合一定条件者,应
于该建筑物屋顶设置太阳光电。(延伸阅读:新建案、都更案全要求设光电板 如何提供
诱因决定政策能否成功)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6/22/2/17674440.jpg
能源局昨天提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法草案, 对光电、离岸风电、地热及生质能都
有新作法。其中,为达政府2050净零排放目标,太阳光电装置目标在2050年要达40至80GW
(10亿瓦),为绿能发电主力,而目前全台光电装置容量约8.1GW,仍未达到2021年底目
标的8.75GW;因而有必要修法增加强制性。
包括茂迪(6244)、元晶、联合再生等国内太阳能业者均乐见其成。茂迪总经理叶正贤指
出,日本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早就透过法令规定在建筑屋顶增设太阳能装置,这是新能源时
代趋势,台湾现在总算跟上,虽然起步较晚,仍正向看待未来发展。
据能源局公布草案,将在再生能源条例新增第12条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筑物,
达一定规模以上者,除了受光条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且经建筑主管机关认定外,起造
人应设置一定容量以上之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意指未来新建案、都更案及增建加盖等建筑
类型都须强制适用。
能源局表示,本次修法是参考德国柏林市议会2021年通过的“柏林太阳能法”(
Solargesetz Berlin),并形容与其是“穿着衣服改衣服”,要建筑后续再加入光电,不
如在建筑物设计阶段就提出要求;目前由能源局制定母法,而后续包括规模、装置容量等
细节,将由经济部能源署会同内政部营建署拟定子法。
营建署官员表示,德国柏林太阳能法是针对面积逾50平方公尺的新建、既有建筑物翻修改
建,自2023年起要求设置30%太阳光电发电设备;不过台湾与德国的日照条件、建筑量体
规模不同,未必会以同样标准要求。
官员表示,是要参考德国按照比率来规定?还是要求绝对面积?仍在讨论中,不过较为确
定的是会订定“日出条款”,给予缓冲期,未来也将与民间团体沟通。
至于是否会给予容积奖励诱因?内政部官员表示,目前并不考虑,未来建设太阳光电设施
是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筑的责任义务,而非鼓励性质,不会再给予容积奖励诱因。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强制设置光电将衍生的建置成本,如何说服建商或实施者分担?
能源局认为,屋顶型光电可以趸购费率出售给台电,长期分担下来不仅能分担成本,待摊
提完后甚至可以成为住户发电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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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政府要来硬的了
奖励叫你装光电你不装
直接立法让你不得不装
多雨少晴地区装这个效率太低怎么办? 你家的事
反正只要装了并网了,装置容量就上来了,KPI就好看了
实际上供电稳不稳定关我屁事
出了事情就找找小动物,没有小动物就说只是馈线跳脱,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