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偷拍不雅照诓生殖器是手臂 法官勘验

楼主: leocean9816 (阿光)   2022-06-18 11:02:38
1.媒体来源:udn
2.记者署名:曾健祐
3.完整新闻标题:偷拍不雅照诓生殖器是手臂 法官勘验“棒状物”判他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游姓工人和1名女子交往期间,趁她吃药睡着时偷拍口交照还传给朋友炫耀,曝光后
还狡辩照片中是他“手臂”而非生殖器,但法院细细勘验,认定照片中棒状物就是他下体
,女子也指证自己就是当事人,法院刑事依妨害秘密罪判游拘役50日,民事应给付女子10
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游男2020年5月间趁著女子吃药精神不济,拿手机偷拍下对方帮他口交的照片
,还传给另一名黄姓友人看,因黄莫名收到不雅照相当傻眼,随即再向女子告知她才惊觉
被偷拍。
检方侦讯时,游男坦承趁女子睡着偷拍,但表示照片中是他“手臂”而非“生殖器”,是
想要捉弄黄姓友人才传照片给他;但游在法院审理时又翻供,矢口否认偷拍,辩称该照片
是从网络下载的,且里面的女生不是当事人,也没有在口交。
法院再检视游、黄间LINE对话,发现游传不雅照后,黄马上问“这啥小?”游则回复女子
的暱称,还说高清无码照,可见游当时有和女子发生性行为并拍照。
法院并勘验该照片,发现是女子躺着闭眼睛,脸部靠近拍摄者穿宽松短裤大腿处,并以右
手扶著靠近嘴巴的肉色棒状物,可见当下确实发生性行为。
女子也证称,她当时服用多样药物还酗酒,不清楚自己在干嘛,和游男性交也没有拍照留
恋的习惯,可见游当时没经过她同意就偷拍,刑事依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判处游拘役
50日,得易科罚金。
女子再提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主张遭偷拍后自己精神痛苦,向游求偿精神抚慰金20万
元;对此,游没有出庭辩论,也未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
民事庭审酌游偷拍行为造成侵害女子隐私,考量双方职业收入、侵害程度等,判处游应给
付对方10万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39740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