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竹科工程师偷拍2女同事洗澡 手机拍不够还装针孔!判赔

楼主: oblivionion (obliv)   2022-06-18 01:22:27
附件:
台湾新竹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起诉书  
                  109年度侦字第13395号
  被   告 沈信宏 男 31岁(民国00年00月0日生)
            住新竹县○○镇○○路000巷00弄0号
            12楼
            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Z000000000号
  选任辩护人 刘禹劭律师
            住台北市○○区○○○路○段000号5
            楼
            居台北市○○区○○○路○段0号7楼
            之5
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案件,业经侦查终结,认应该提起公诉,兹将犯罪事实及证据并所犯法
条,分叙如下:
    犯罪事实
一、沈信宏任职于新竹县宝山乡○○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公司地址及名称详卷),于民国10
9年1月间某日起,每周约有2、3日与甲○○(真实姓名年籍详卷)等同事,利用中午午休时间
在公司内之球场或健身房运动,得知甲○○运动后会至公司7楼之更衣室沐浴,竟基于妨害
秘密之犯意,于附表一所示之时间,趁甲○○进入更衣室之淋浴间沐浴完整理仪容时,在更
衣室外手持iphone6手机,透过百也门板之缝隙处,以手机录影功能拍摄甲○○在更衣室内
镜子前,身着内衣裤、吹头发整理仪容之影像,并将录影所得之档案储存在手机或个人笔记
型电脑内。(更衣室内之格局为内侧有一隔间,隔间内有个人淋浴间+更衣间。更衣室有一
面镜子与整理仪容之空间)。之后另行起意,自9月间某日起,每日利用早上7楼无人之际,
先行至公司7楼之更衣室内之淋浴间之天花板,10月间某日起在更衣间之天花板,架设具备
与手机进行网络连线功能之针孔摄影机各乙台,于每日下班后再前往拆卸,以此方式于附表
二所示之时间,窃录同事甲○○、乙○○(真实姓名年籍详卷)在该淋浴间、更衣间内非公开
之沐浴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嗣于109年11月5日13时15分许,甲○○在更衣室内见到百也门
板缝隙中有手机晃动始发现沈信宏正以手机偷拍,并要求查看手机并报警,经警在沈信宏之
手机及笔记型电脑内查扣上开自更衣室外偷拍以及在淋浴间、更衣间上方架设针孔摄影机偷
拍之影像档案,始悉上情。
二、案经甲○○、乙○○诉请暨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总队第三大队第一中队报告侦办

     证据并所犯法条
一、证据清单及待证事实
  (一)被告于警询、侦查中之自白:全部犯罪事实。
  (二)告诉人甲○○、乙○○于警询及侦查中之证述:全部犯罪事实。
  (三)扣案之被告所有之手机、笔记型电脑各一台、针孔摄
     影机三台、保安警察第二总队第三大队第一中队搜索      扣押笔录、扣
押物品目录表、扣押物品清单:证明被      告持以偷拍之工具及将偷拍档案存盘之
证据。
  (四)翻拍被告偷拍影像之照片、现场照片数帧:全部犯罪      事实。
  (五)109年12月29日检察官就扣案之光盘勘验制作之勘验
     笔录:同上
二、核被告所为,系犯刑法第315条之1第2款之无故以录影窃录 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嫌。被
告于附表一、附表二所示各次偷 拍行为,时间不同,犯意个别,请予以分论并罚。另告诉
人 指诉关于部分偷拍影像档案IMG-3791.MOV系被告在球场上打开告诉人甲○○之运动包包
,拍摄里面以红色内衣之衣物影像、IMG-3859.MOV档案系被告将告诉人甲○○粉红色内衣裤
放在椅子上正反面拍摄之影像、IMG-3882.MOV档案系被告在球场上在告诉人甲○○面前,拍
摄其略露之胸口之影像、以及自被告扣案之笔记型电脑偷拍档案烧录成光盘编号2内之照片
数张,均认为被告亦涉犯刑法315之1条罪嫌。然查,档案IMG-3791.MOV系被告打开告诉人甲
○○之运动包包,但并未拍摄告诉人之身体隐私部位;另档案IMG-3859.MOV档案系被告拍摄
告诉甲○○坐在球场地板上,衣着整齐,此应非告诉人甲○○非公开活动;另光盘编号2内
之照片,均为被告趁告诉人甲○○不注意之际,从包包内偷拿出其内衣裤拍摄之照片,虽内
衣裤属告诉人甲○○个人私密之物品,然照片尚无显然具有足以彰显告诉人身分之特征,且
此非身体之隐私,亦非属个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似与刑法第315之1之构成要件未
符,故认应不成立刑法第315之1妨害秘密罪嫌。
三、扣案之被告所有之手机、笔记型电脑各一台、针孔摄影机三台,系被告所有供其为本件
窃录犯行所用之物,请依刑法第38条第2项之规定,宣告没收之。另窃录内容之附着物及物
品,亦请依刑法第315之3之规定,宣告没收。
附表一
编号 拍摄时间 地点 内容 档名 窃录内容之附着物
1 109年6、7月至10间某日 新竹县宝山乡创新一路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楼女子更衣室外 甲
○○身穿内衣裤走入画面之后将衣服穿上之影像 IMG-3954.MOV
IMG-3955.MOVIMG-3956.MOV 自扣案之被告之笔记型电脑中烧录成光盘编号1
2 同上 同上 甲○○吹头发影像 IMG-4021.MOV
IMG-4025.MOV 同上
3 同上 同上 甲○○身穿背心、内裤背面进入画面之后整理衣着 IMG-4047.MOV
IMG-4048.MOV 同上
4 同上 同上 甲○○着衣完毕背面进入画面之影像 IMG-4051.MOV 同上
5 同上 同上 甲○○身穿背心、红色内裤背面进入画面之影像 IMG-4080.MOV
IMG-4082.MOV 同上
6 同上 同上 甲○○身穿黑色背心、黑色内裤背面进入画面之影像 IMG-4086.MOV 同上
7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黑色内裤背面进入画面之后衣着穿着整齐之影像 IMG-4
397.MOV
IMG-4420.MOV 同上
8 同上 同上 甲○○身穿黑色背心、黑色内裤,整理仪容、吹头发,进厕所后出来穿长裤之
影像 IMG-4515.MOV
IMG-4516.MOV
IMG-4518.MOV
IMG-4519.MOV 同上
9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白色内裤,整理仪容 IMG-4520.MOV 同上
10 同上 同上 甲○○身穿黑色上衣、牛仔长裤,吹头发 IMG-4521.MOV 同上
11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黑色内裤,之穿上黑色长裤 IMG-4535.MOV 同上
12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透明色内裤,之穿上牛仔长裤 IMG-4621.MOV 同上
13 同上 同上 甲○○身穿黑色上衣、下半身为宽松牛仔裤 IMG-4675.MOV 同上
14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黑色内裤之影像 IMG-4683.MOV 同上
15 同上 同上 甲○○身穿黑色背心、黑色内裤之后再穿白背心及白上衣及黑色裤子 IMG-47
18.MOV
IMG-4719.MOV 同上
16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黑色内裤、吹头发 IMG-4721.MOV
IMG-4722.MOV
IMG-4723.MOV
IMG-4725.MOV 同上
17 同上 同上 甲○○身穿黑色背心、蓝色内裤、吹头发,之后穿上蓝条纹长裤 IMG-4730.M
OV
IMG-4731.MOV
IMG-4732.MOV
IMG-4733.MOV
IMG-4735.MOV
IMG-4736.MOV 同上
18 同上 同上 甲○○身穿白色背心、透明内裤 IMG-4781.MOV
IMG-4783.MOV 自查扣之被告手机内偷拍影像烧录之光盘编号3
附表二:
编号 拍摄时间 地点 内容 档名 窃录内容之附着物
1 109年9月21日 公司7楼更衣室内之淋浴间 甲○○淋浴画面 IMG-4512.MOV
IMG-4514.MOV 自扣案之被告之笔记型电脑中偷拍档案烧录成光盘编号1
2 109年10月5日 同上 同上 IMG-4612.MOV 同上
3 109年10月6日 同上 同上 IMG-4619.MOV 同上
4 109年10月7日 同上 同上 IMG-4623.MOV 同上
5 109年10月16日 同上 同上 IMG-4674.MOV 同上
6 109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IMG-4677.MOV 同上
7 109年10月19日 同上 乙○○淋浴画面 IMG-4678.MOV
IMG-4679.MOV 同上
8 109年10月20日 同上 甲○○淋浴画面 IMG-4682.MOV 同上
9 109年10月21日 同上 同上 IMG-4711.MOV 同上
10 109年10月22日 同上 同上 IMG-4716.MOV
IMG-4720.MO 同上
11 109年10月23日 同上 同上 IMG-4724.MOV 同上
12 109年10月26日 同上 同上 IMG-4729.MOV 同上
13 109年10月27日 同上 同上 IMG-4738.MOV
IMG-4739.MOV
IMG-4740.MOV 自查扣之被告手机内偷拍影像烧录之光盘编号3
14 109年10月29日 同上 甲○○淋浴及更衣间着衣之影像 IMG-4741.MOV
IMG-4742.MOV
IMG-4743.MOV 同上
15 109年11月2日 同上 同上 IMG-4764.MOV
IMG-4765.MOV
IMG-4766.MOV
IMG-4767.MOV
IMG-4768.MOV 同上
16 109年11月3日 同上 同上 IMG-4775.MOV
IMG-4776.MOV
IMG-4777.MOV 同上
17 109年11月5日 同上 甲○○从更衣间脱衣服进入淋浴间洗澡后出来更衣间穿衣服 IMG-47
94.MOV
IMG-4795.MOV
IMG-4796.MOV 自扣案之被告之笔记型电脑中偷拍档案烧录成光盘编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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