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现任板主都提到了这位
我们伟大的前板主、三不五十回来代理啃呱子小组长、现任代理群组长 bignana
那可不可以顺便聊一下
这位Bignana在pttlaw板的被检举案
可以被跳过不处理吗?
下图我勾起来的这几篇,都被跳过了
https://i.imgur.com/unTw525.jpg
※ 引述《ubcs》之铭言
: ※ 引述《hellofox (狐说八道之全台最中肯)》之铭言:
: : 我想问一下
: : 布莱恩的FB或IG能被搜到代表他是设公开阅读的吧?
: : 否则若只有好友能看那代表好友是内鬼
: : 但今天公布的FB是公开资讯吧?就是每个人搜寻那个帐号就能看到
: : 这样在网络上公开阅览的东西能算个资吗?不都是自行披露的东西?
: : 为何那些查到非ptt留言的文要被删啊?
: 第八条:〔法律之规范〕
:  ̄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该文退回并水桶一个月:
: 1.违反中华民国法律、批踢踢站规。
: 2.凡未经原发文者同意转入、未经同意公布个人资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纪录者。
: 注:此条例包含任何转网址、原始网址之提供,或任何关键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 者可简单查询到个人资料、私人信件、水球纪录等,皆违反此条例。
: 3.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窜改、删除他人推嘘文经查证属实。
: (惟他方公布私人资料、张贴十八禁网址、恐怖连结含病毒网址不在此限)
: 4.意图以影射、谐音字或近似字公开非公开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个人资料,如:自
: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照号码、住址与电话号码等
: 行为游走于板规八公布个人资料规定之处者,经当事人检举者。
: 5.违反此条板规自删或未经原发文者同意转出者,追加水桶六个月。
: 刚好大家都有疑问,来讲讲板规八有关于个资的状况..
: 很多人觉得自己公布的不算个资,那也单指是法律而言...
: 我们伟大的前板主、三不五十回来代理啃呱子小组长、现任代理群组长 bignana 曾开示
: (或许还有法务相关背景..? )
: 纵使法律办不到你,板规绝对办的到你。
: 所以可知
: 法律归法律、站规归站规、板规归板规、零高龟苓膏
: 8-2有个未经同意公布个人资料,8-4有经当事人检举者字眼。
: 注:此条例包含任何转网址、原始网址之提供,或任何关键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 者可简单查询到个人资料、私人信件、水球纪录等,皆违反此条例。
: FB内有他的个人资料视同可简单查询到个人资料范围
: 且经bryant780417太太站内信求助及提供身分证明后
: (有秀出bryant780417本名身分证及配偶字段,但保护个资不可公开太太帐号及图片)
: 帐号名称与本名有一定可连结辨识的状况
: 查询发言记录确实为女性发言及相关看板发文,且有分享本人照片的发文记录
: (照片与相关讨论串推文所叙述之特点高度相符,判定为太太本人帐无误)
: #1YgLBuSl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