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苗博雅说他没羞辱任何人!!

楼主: saniblue (sanity)   2022-06-15 22:49:43
※ 引述《TouchAgain (谢谢)》之铭言:
: ※ 引述《dinex ()》之铭言:
: : 现在公视有话好说
: : 苗博雅说都没人讲他羞辱什么这样哪里羞辱人
: : 还说发文都是对方自主应变发
: : 为什么不能叫他自己讲???
: : 柯文哲在认知作战!!!
: 装什么傻?
: 针对性这么明显,把人叫起来念自己私下在网络上的文章,
: 先不说你根本没有这个权力。
: 所谓言论自由是别人想说话的时候自由决定要不要说话,
: 在什么场合、什么时间、要不要说什么话,
: 都能自由决定才叫做言论自由,
: 今天他有想在那个场合那个时间点说这些话吗?
: 没有嘛!
: 你是用议员官威强制叫他在该场合时间张嘴说那些话,
: 在我看来这已经是强制行为了,已经违反自由精神了嘛!
: 那你的目的是什么? 是监督上班不该上网吗?
: 如果只是这样有很多其他的方式吧?!
: 有什么理由去针对他的发文内容?
: 印出来还叫他当众念这些内容?
: 这些内容是有犯法了?
: 就算犯法也是法官在法庭审判,轮不到议员在议会公审。
: 所以叫他当众念不就是给他好看吗? 这不就是羞辱?
: 这不是羞辱什么叫羞辱?
: 举个极端点的例子:
: 叫你私底下大便的姿势在议会表演一下算不算羞辱?
: 这也是你私底下自主应变的阿,
: 你觉得大便无所谓的话,再换一个阿,
: 总有一个行为是你在大庭广众下被要求表演会觉得被羞辱吧?
: 你如果觉得大便是私底下行为,他匿名发文也是私底下的行为不是吗?
: 而且回到前面说的重点,甚至也不在于你要求他做什么行为,
: 而是在他不愿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他做,这本身就是羞辱!
好奇问一下有没有法律强者,就算议员有言论免责权,但是这样算不算强制罪啊?
利用权势逼迫一个事务官,妨害他的言论自由,或者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这个可怜的阿宅对这种议员提出法律诉讼,维持自己的基本尊严啊?
求问。
作者: MonkeyWithQ (HoMonkey)   2022-08-13 01:56:00
我也觉得有内裤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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