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cdonalds123 (benben)》之铭言:
: 这条路发生死亡车祸几乎都是都是在过弯打滑,或是过弯超出车道导致碰撞
: 我们的政府有哪些事情可以做改善?
: 1.这条路很小条,台湾机车习惯骑在最边边,但这个地方通常比较湿滑且有超滑标线,应该
: 宣导汽机车尽量不要并排行驶,加强清洁路边砂石,将标线改为防滑系数较高的施工方式
: 2.几乎都是在弯道发生的严重事故,政府应该在弯道前设置急弯提醒,增设明亮的告示牌,
: 设置分隔岛避免越线造成的碰撞
: 3.因为是山路灯光较不明亮,导致行车视线不佳,可以增设照明装置
: 干,还有这么多可以改善的地方都没有做,就把责任推到驾驶人车速过快导致
: 好,你觉得是超速问题导致,那你是不是应该将测速照相设在转弯前强迫汽机车减速才能安
: 全通过弯道
: 结果不是,之前的测速照相设置在出弯后,干出弯了是要减速三小拉
: 而且以前单只的测速照相限速40公里,因为你觉得那个地方很危险必须用40公里限制驾驶人
: ,那是不是代表其他地方应该是可以用40公里以上的速度来行驶?
: 结果整条路做区间测速之后限速变成30公里,靠北,这个逻辑到底在哪里
: 政府还有这么多交通规划能做改善,结果现在遇到问题只要用区间测速就好了,限速40还发
: 生车祸就改限速30,限速30还有车祸就改限速20
: 干你娘还有一群人觉得这样子的区间测速是德政
: 我不反对区间测速,但必须要在政府能将交通规划做改善的前提下搭配合理的速限
: 现在的交通部什么都不用做改善,反正会发生车祸一定是车速过快的问题,一定不是我规划
: 的问题
: 短短启用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出这么多罚单,而且这还是大家都知道有区间测速的情况下还能
: 开出这么多罚单,这样是代表有这么多明知故犯的飙仔还是这个速限就是他妈的有问题?
: 我在这边建议以后将寿山路改成行人徒步区,这样以后就不会再发生死亡车祸了
台湾的道路速度管理矫枉过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北宜也是这样
其实弯道断断续续的山路,大直线视野好的地方要加速要超车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结果常常摔车的追焦弯道不插定点测速照相,都插在黄虚线可超车段???
需要占用对向车道的超车,本来就是在不失控的前提下,时间越短越安全
然后插定点测速???
最后说测速照相设了那么多没什么用,所以全段区间测速???
请问这样的逻辑在哪里?
再来寿山路是很特殊的长下坡路段
每台车的载重状况不一,轮上煞车(碟煞鼓煞)能独自吃下的动能,有其极限存在
站在安全的角度而言,应该搭配引擎煞车,甚至是排气煞车,分担大量位能而来的动能
但是这些吃下动能的辅助减速方式是需要一定速度才能发挥效果的
结果这条路设个引擎煞车作用效果不是很大的速限30
是要大家把煞车操到失效,弄出事才甘心就是了?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让驾驶自己调整煞车资源的分配
只要在进入危险弯道点之前,用各种方法严格管制车流速度就好了
我真的很怀疑交通单位没有心想减低事故,而只是想赚爽顺便谋财害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