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ZUYAMA (致命祈愿)》之铭言:
: 当事人违反服务法跟中立法确实是不对
: 但也不必去议会受议员这样羞辱吧?(对!个人认为这就是羞辱)
又是所谓的我个人觉得,差别在这次"公审"是直播吧
没有直播给全国人看,打成逐字搞,你是不是就不会觉得是羞辱了呢?
: 这样羞辱常任文官,对文官体制真的是严重伤害
公务员领国家薪水(也就是你辛苦赚的纳税钱),
上班时间PTT发文,还在自己的业务内容带风向(明明就能在职务上好好处理的事),
这才是所谓的严重伤害吧?
: 日后如果这位科长又调回主管职,他要怎么领导他的下属?
公务员巴不得不要当科长。
: 有人说科长可以拒绝唸出来啊?
: 但对于没有被质询经验的人来说,当下可能真的会反应不过来。
没意见
: 还有事务官不对议会负责,仅对政务官负责,政务官则对议会负责
: 一个事务官科长纵有不对,应该还是回归相关法规惩戒或惩处
事务官是市政府的员工吧,为什么不对议会负责,阿这不就是在说不用对人民负责?
议会是人民选出来监督政府的阿???
: 最后一个是我觉得最离谱的
: 苗说该科长本年度记了4个嘉奖,平时考核可以功过相抵,记过一次根本不算惩处
: 我听了简直不敢置信,这是法律系毕业说的话吗?
: 如果这科长今年曾被记两大功,那苗该不会要求市府至少要记两大过以上才算惩处吧?
: 惩处应该就事论事,而非无限的上纲吧?
: 当事人以前因公而获得奖励是他应得,怎么可以用这种数学计算就给一个这根本没有影响
: 的结论掺杂一起?
你知道公家单位嘉奖多好拿吗?
况且他是科长,只要科员赞赞,他马上沾光来一个嘉奖,
出这么大包,用平时轻松拿的嘉奖来抵,你觉得OK喔。
我觉得议员监督市政府完全OK,一堆公务员真的欠电欠教育,杀鸡儆猴没毛病,
该问的是在野立委、各媒体能争气一点,现在中央做的这么烂又爱大洒币,
多久没有政务高官被骂爆并下台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