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叶家玮/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辅大女大生被警察“假盘查、真搭讪” 邱显智:警政署应积极调查
4.完整新闻内文: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揭露,辅仁大学附近有女大生遭到警方假盘查、真搭讪,而且该名警
察还因为绩效好,所以被检举投诉也未遭法办;邱显智强调,此举已是犯罪行为,呼吁警
政署应该积极调查,不要让少数人的不当行为,影响民众对警察的信任。
邱显智指出,有多名女性和新庄分局的员警爆料,这名警察过去在新庄分局服务,已经有
多名女同学遭到他假盘查、真搭讪,却因为绩效好,尽管被检举投诉也未遭法办。邱显智
模拟情境表示,有女大生配合盘查后,没多久就收到该名警察透过脸书帐号传来的讯息:
“我是刚刚盘查你的警察,不介意的话可以当个朋友^^”。
邱显智表示,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5条规定: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或处理,应有
特定目的,并符合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经当事人同意,或者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
第16条也明文规定,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利用,应于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为之,并
与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只有在列举的例外状况,才可以作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搭讪,
当然不会是合法的使用范围。事实上,连合法盘查的理由都不是。
邱显智说,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
元以下罚金。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或方法,更要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邱显智
认为,身为警察,却滥用国家公权力蒐集民众个人资讯,搭讪女性甚至是性骚扰,警政署
应该积极调查,不要让少数人的不当行为,影响民众对警察的信任。
邱显智提醒警政署,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5条规定,这是非告诉乃论的犯罪,千万不要
用被害人没有提告,当作消极不调查的理由。他也提供办公室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gmail.com(可匿名),让遇到相关行为,甚至曾经向警察机关提出检举的当事人,可以
将收到的对话讯息截图与其他相关资料,寄到办公室。(叶家玮/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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