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2-06-14 19:25:27※ 引述《lou (cyh)》之铭言:
: 刑法第304条: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9千元以下罚金。
: 议员官大,小小科长不敢不念,这样算不算被强制啊?
不算
法规名称: 地方制度法
修正日期: 民国 111 年 05 月 25 日
第 49 条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乡(镇、市)民代表会大会开会时,对特定事项有明了必要
者,得邀请前条第一项各该首长或单位主管列席说明。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委员会或乡(镇、市)民代表会小组开会时,对特定事项有明
了必要者,得邀请各该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以外之有关业务机关首长
或单位主管列席说明。
第 50 条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乡(镇、市)民代表会开会时,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
、乡(镇、市)民代表对于有关会议事项所为之言论及表决,对外不负责任。但就无关会
议事项所为显然违法之言论,不在此限。
不过其实也可以不鸟议员质询
直接霸气回答 我就网军 我骄傲
网军不分____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