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niblue (sanity)
2022-06-14 16:49:11※ 引述《horsehead (小孩脸)》之铭言:
: 我总觉得 阿苗搞不好中了民进党的陷阱 北市官员乱搞被拖出来处罚这没意见 做错事
: 就该罚 这之后民进党顶多就在社群上砲击而已没做更多的事 ,只有苗博雅把人家叫
: 出来也不是质询市政 而是叫他念自己的po文 然后四叉此时po了个被公开处刑的文
: 助烧 后来柯文哲又在今天回应这是羞辱
: 现在好了 阿苗变成血淋淋的刽子手 在社会大众面前表演对战俘剥皮凌迟的大戏
: 人民虽然痛恨乱搞的人 但是对于一个看到血就会兴奋 然后冲上去乱咬的狂鲨鱼
: 我想好感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这一趴就他最卖力 民进党议员感觉没什么动作
: 搞不好这是民进党的公子献头计 献的是柯阵营的头 砍得是阿苗的选情 最后渔翁得
ㄟ,打给贺,请教网络各位法律达人。
今天这个阿宅被拖出去公审真的很让肥宅们起赌烂,因为这就是个标准肥宅,八卦版的标准型态,只是因为当了公务员就该被这样羞辱吗?
请问这个可不可以告公然侮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