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
小弟有朋友想考公职
但是他长年在网络上批判政府
以前骂国民党
现在骂民进党
他担心他会不会一辈子没办法当公务员了
所以我就顺手帮他查了一下
有没有相关任用条款
发现其中第四条中有三项
第 4 条
1. 各机关任用公务人员,应注意其品德及对国家之忠诚,其学识、才能、经验及体格,
应与拟任职务之种类职责相当。如系主管职务,并应注意其领导能力。
2. 前项人员之品德及忠诚,各机关应于任用前办理查核。必要时,得洽请有关机关协助
办理。其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办理特殊查核;有关特殊查核之权责机关、适用
对象、规范内涵、办理方式及救济程序,由行政院会同考试院另定办法行之。
3. 各机关办理前项各种查核时,应将查核结果通知当事人,于当事人有不利情形时,应
许其陈述意见及申辩。
我好奇他是否真有可能面临因为在ptt发文而导致查核结果不利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