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关于言论审查界定

楼主: IDfor2010 (116)   2022-06-14 12:59:55
在台湾除了法律明文禁止或列为犯罪之外,例
如:教唆犯罪、为反儿少福利法案件(散播猥亵
物)、违犯银行法叫大家挤兑银行提款领钱....
等等之外。其他比较特别的像是药事法、药师
法,以及对医师和律师等行业的广告限制。
其余,几乎都可以讲。也不采事前审查机制。
要告的话,由权益受损害人自己去提告,
采不告不理原则。
言论审查,是由法官、法院进行个案审查,
不处理通案。
法官和法院也应对言论自由做最大的保障,和
最小的限制。
至于本国法官是如何放弃自己本身对言论的保
障和审查,例如对PTT和网络太多案子的视而不
见,放弃法官自己对言论保障的职责。这又是
本国法官的另外一个台湾史上丑陋的故事。
言论审查,怎么会是由议员和民意机构进行?
真是匪夷所思。
每件进入法院进行审理的,对言论自由的审查
,都是“个案审查”,决不会是“通案审查”

基本上,在网络上写小说故事、写妹妹幻想文
,都是无罪的。
而民意殿堂,在希腊的起源,就是一个畅所欲
言的地方,怎么会是沦为限制言论自由的绞刑
台、绞杀场。
台湾真是越来越倒退了,可悲呀。
※ 引述《dog830525 (steven)》之铭言:
: 刚刚在别的讨论版 看到关于阿拉伯国家
: 禁止迪士尼卡通 出现女同志接吻的画面
: 因而禁止 大家在讨论说 这是不是一种言论审查
: 但突然想到 德国禁止纳粹标志出现 美国禁止涂黑脸
: 而这些思想还传到其他国家
: 连其他国家出现这些行为也会被舆论挞伐
: 那这些 是不是也是一种言论审查?
: 就跟中国禁止讨论64一样
: 况且中国还不会管你在国外讨论
: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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