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UDN
2.记者署名:王圣藜
3.完整新闻标题:
补教师摸10岁女孩胸部付100元“鸡排钱” 判刑8月
4.完整新闻内文:
黄姓补习班老师帮国小女生“一对一”加强辅导,将手从她上衣下摆伸入摸胸,一周后,
女孩向母亲反映,母亲提告;台北地院审理,黄不认罪,法官采被害人供述,依对未满14
岁女子为猥亵罪,判黄有期徒刑8月。可上诉。
黄是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补习班老师,2018年至2020年负责指导这名10岁国小女生。
检察官指控,2020年4月18日周末下午2时,黄在补习班办公室内,利用期中考前周末加强
指导课,将手伸进国小女生衣服内抚摸胸部,后来,女孩心理压力太大向母亲反映,母亲
以手机录下证词,向妇幼警察队报案。
法院审理,黄否认性侵,称他与学生的互动都保持距离,未逾越师生互动的程度,小女生
对他指控“是为了坑钱”。
被害国小女生称,当天跟她一起的有吴同学,吴中午离开后,黄拿练习卷给她写,写完、
订正完到办公室找黄,她的上衣没有塞进裤子里,黄就伸手摸她的胸部,摸完后给她100
元,“我就拿100元去买鸡排”。
国小女生称,她和老师没有过节、恩怨,因学校的题目或题库母亲都不会,“姊姊要上班
,妈妈要做菜”,为了课业才补习,案发后就不再去了。
被害人母亲称,女儿2020年4月23日要去上课前,突然说怕她赚钱太辛苦,所以不想补习
,女儿之前在补习班很开心,她身为母亲直觉有问题,就偷开手机录影并细问女儿,女儿
说被老师摸,“说的时候哭得唏哩哗啦”。
合议庭综合被害人、被害人母亲及补习班学生共15人的证词,认定被害人指述出于亲身经
历,并非虚构,认定黄犯罪。
判决指出,黄利用指导课业的机会对国小女生为猥亵行为,应受非难,考量他对被害人身
心状况的影响、犯后态度等情状,判处他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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