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三十单身未婚女老师,
原本就因为个性烂所以嫁不掉;
而嫁不掉的怨念导致她们的个性变得更烂,
从此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而且没有生过孩子的女老师,
八成无法理解家长爱护孩子的心情,
所以很可能出现“别人的孩子死不完”的心态。
但她们又要负责教导国小生和国中生,
如果放任不管的话,
等于纵容她们去残害国家幼苗,
这在少子化的台湾是让人无法容忍的。
既然这样,以后是不是应该限制,
女生想当老师一定要“已婚”,
甚至要曾经生育过才可以?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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