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确诊亡快速火化?陈时中:24小时内“通报”

楼主: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22-06-02 23:00:04
※ 引述《wirewool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台视
: 2.记者署名:
: 责任编辑/朱怡玟
: 3.完整新闻标题:
: 确诊亡快速火化? 陈时中:24小时内“通报”而非处理尸体
: 4.完整新闻内文:
: 有医师在脸书表示,COVID-19染疫不幸死亡者,强制在短时间火化已经不必要了,他认为
: 台湾社区遍地都是病毒了,何必强制遗体快速火化?让家人失去见最后一面、送最后一程
: 的机会。对此,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今(2)天强调,COVID-19属于第5类传染病,按规
: 定是要在24小时内要通报,而非在24小时内处理尸体。
部长,这锅你不背,我能理解...
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0条规定:
https://i.imgur.com/VwkPVJP.png
死者家属对于经确认染患第一类传染病之尸体应于二十四小时内、染患第五类传染病之尸
体应于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期限内入殓并火化。
确实只有第一类传染病之尸体要在24小时内火化。
COVID-19属于第五类传染病,
只要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期限内火化即可。
But...问题就是在于,
你卫服部没有公告期限啊!
你卫服部没有公告期限啊!
你卫服部没有公告期限啊!
证据列举如下:
这是台北荣民总医院的公开资讯:
https://i.imgur.com/YA1w0l0.png
2. 目前中央主管机关对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个案遗体虽未订有明
确火化期限,但依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第 13 条规定,对于疑似
第五类传染病患者之遗体,应尽速处理。故仍建议应尽速火化为
宜。
PDF档的下载连结:
https://tinyurl.com/3n26ka92
该公开资讯明确指出,
卫服部对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个案遗体,
未订有明确火化期限!
未订有明确火化期限!
未订有明确火化期限!
故依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
仍建议应尽速火化为宜。
再来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3条:
https://i.imgur.com/y9yfj1e.png
前项尸体,如系因疑似第一类传染病或第五类传染病所致者,应先以具防护功能之尸袋包
覆,留置适当场所妥善冰存,并尽速处理。
按第13条所述,第一类与第五类传染病的处理方式,
可以理解成,应为类似或相同处置吧...
卫服部身为主管机关,未善尽公告期限之责,
难怪底下的台北荣总只能自主应变啊...
(VGHTPE是台北荣总,证明如下)
https://i.imgur.com/03Zf7QA.png
台北荣总都尚且如此了,
更何况是全国各地方政府与医疗院所...
以下是卫服部发给护理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公文:
https://i.imgur.com/NpDYxaZ.png
https://i.imgur.com/vmu9goS.png
(三)遗体装入尸袋后,不可再打开,且应依传染病防治法规
定尽速火化或报请地方主管机关核准深埋。同时,为减
少风险,建议于医院或接体车上入殓封棺后迳送火化场
火化。
PDF档连结如下:
https://tinyurl.com/p9zyz2d4
同样只写到应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尽速火化。
请卫服部明确说明,"尽速"的定义...
不要疫情至今都超过两年了,
结果大家都还只能揣摩上意、摸著石头过河。
现在遇到状况问你,就一推二五六。
轻描淡写地回应:
按规定是要在24小时内要通报,
而非在24小时内处理尸体。
╮(╯_╰)╭
解决问题啊!!! 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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