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利用报案少女电话约出性侵 消防员判1年10

楼主: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2-06-02 14:07:45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萧博文
3.完整新闻标题:
利用报案少女电话约出性侵 消防员判1年10月定谳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2日电)
新竹县消防局勤指中心陈姓消防员利用接听报案电话机会,邀约少女外出性侵,一审无罪
,二审改依对受扶助之人利用机会性交罪判刑1年10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全案起于民国107年2月间,陈姓消防员(已停职)于勤务指挥中心执勤期间,接获16岁少
女求助的报案电话,因而获悉少女移动电话号码,此后即藉关心名义,时常以通讯软件
LINE联系少女,聊天、送早餐。
107年4月间,陈姓消防员驾驶自用小客车搭载少女至新竹县某处,在车辆后座与少女发生
性行为;少女于学校辅导老师面谈时提及此事,经校方通报而全案曝光,新竹地检署依成
年人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起诉陈男。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认为,无法证明陈姓消防员违反少女意愿,判决无罪。案经上诉,二审
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男否认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坦承是用长辈的心情开导、关心少女

二审认为,陈男利用消防值勤业务与少女建立扶助或相类关系,利用给予少女扶助机会与
少女发生性行为;且勾稽比对少女证词及其他证据,可认定少女证词可信,双方的确有发
生性行为;且陈男也未通过测谎,也可作为形成有罪心证的参考资料。
二审指出,少女案发时心智尚未成熟,对于性交行为缺乏完全自主判断能力,陈姓消防员
利用扶助机会对少女性交得逞,严重影响少女身心正常发展,考量陈男矢口否认等情状,
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案经最高法院日前驳回陈男上诉,全案定谳。
(编辑:李锡璋)1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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