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2022-06-01 22:34 联合报/ 记者
许维宁
/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后段私校掀停办潮? 回避退场条例大学先“自我了断”
4.完整新闻内文:
受少子女化影响后段私立大专校院生存不易,近日包括南开科大等陆续传出拟停办后捐地
,今天(6/1)教育部再证实核定兰阳技术学院停办申请。但上述大专校院均非教学品质
堪忧的专案辅导学校,教育团体表示,若非专辅学校,学校可循私校法办理退场,学校于
停办后可有三年转型期,清算后剩余财产可捐私立学校法人或财团法人,董事会易安全下
庄,可能成为未来私校退场的趋势。
少子女化冲击私校招生,过去学校因办学不彰停办多延伸教职员工生权益保障争议,立法
院于四月通过“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完善退场机制,明订大学办学不彰遭列
专辅学校改善期限仅二年,期限内若未获主管机关免除,或未申请改制、合并、改办将于
下一学年度停止招生,学年结束时则停办。停办清算后剩余财产充公,归地方政府、公立
学校或中央机关。
若未列专辅学校停办则依私校法办理,私校法给予三年改办或改制期限,期限到后解散清
算,剩余财产则可捐赠其他私立学校法人或办理教育、文化事业财团法人。
相较退场条例私校法可说较具备弹性,董事会也能保有校产决定权。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
辉形容,非专辅学校停办形同“自我了断”,但此时申请停办、停招可依循私校法办理,
学校有更充裕的时间来处理退场程序。否则未来几年学校每况愈下,遭列专辅学校后,于
财产清算归属上董事会将失去主动权,因此循私校法董事会反而好下庄。
但尤荣辉也说,学校若能循私校法退场,代表学校条件不算太差、有充分资金协助教职员
工离退,兰阳技术学院就是一例,希望以此达成和平退场,评估在学校还有余裕时就先依
照私校法退场,可能成为后续趋势。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则指出,退场条例应是特别法可凌驾私校法,教育部既然设立
退场条例,就不应该继续让欲退场的学校使用私校法。采用私校法不必重组董事会也能保
有转型期,难保师生权益,让退场学校使用私校法形同“自废武功”的漏洞。
林柏仪说,教育部应将无办学意愿的学校均列为专辅学校,“教育部不专辅他们,到底要
专辅谁。”并采退场条例办理后续事宜达成校产归公,否则退场条例将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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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自我了断似乎会变成一种风潮~
会不会最后也有私立老牌大学也来自我了断?
至少还能保有校产的处分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