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幼照法》 教保员曾犯虐待、体罚、霸凌等“终身不

楼主: bp3698 (锄头)   2022-05-31 21:34:56
媒体来源:上报 Up Media
记者署名:黄予萱
完整新闻标题:
防儿虐!立院三读《幼照法》 教保员曾犯虐待、体罚、霸凌等“终身不得聘任”
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院会今天(31日)三读修正《幼儿教育及照顾法》部分条文,以及“教保服务人员
条例”。对于教保人员对待幼儿的不当行为,给出明确惩处,违者最高处60万元以下罚锾
,且机构应解聘曾有相关犯行的人员,该员终身不得聘任,违者得处机构负责人最重30万
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更可废止设立许可。
近年时有传出教保服务机构不当对待幼儿情事,朝野对此相当重视,盼能健全教保服务体
系,并保障幼儿安全与学习环境。
为此,行政院提出《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草案及“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正草案,函
请立法院审议。立委也提出《幼照法》修正草案达40多个版本,并提出“教保服务人员条
例”修正草案总计20个版本,并案审查。
立法院会31日三读通过修正《幼照法》部分条文,主要依行政院版本、审查会审查结果、
朝野协商结论通过,接着便审议“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正草案,明定与《幼照法》的规
范及罚则一致。
为确保工作权益,“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将扩大园长资格采计范围。三读条文明定,2011
年元旦后,具备幼儿园教保员资格的托婴中心托育人员服务年资,及具教师或教保员资格
且担任幼儿园教师或教保员代理人员的代理期间,连续达3个月以上服务年资,得采计为
园长资格的服务年资。
进修部分,虽在原法规已有规定,教保人员每年应参加教保专业知能研习18小时以上,但
三读条文进一步明定,机构新进用人员应于任职前2年,或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基本救命
术训练8小时以上。
此外,任职后每2年,均应接受性别平等及劳动权益相关课程各3小时以上、基本救命术训
练8小时以上、安全教育相关课程3小时以上及紧急救护情境演习1次以上。违反者应限期
改善,届期仍未改善,处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若违规情形可归责于服务机构者,其情节重大或经处罚3次后仍未改善者,得依情节轻重
,为一定期间减招、停招6个月至1年、停办1年至3年或废止设立许可的处分。
另外,为强化幼儿保护,三读条文明文规范“教保服务人员,不得对幼儿有身心虐待、体
罚、霸凌、性骚扰、不当管教,或其他对幼儿之身心暴力或不当对待之行为”。罚则和罚
锾方面,若教保人员对幼儿施以上述行为,情节重大者,处行为人6万元以上、60万元以
下罚锾,并公布行为人姓名、机构名称。
教保人员于执行业务时,若知悉任何人对幼儿有违反相关行为规定,除依法律规定通报,
也应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明定相关单位获报后,应
于2个工作日内,交由所设的委员会调查处理。此外,也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载明
事实及理由,通知行为人及幼儿法定代理人知悉;公立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师,则依《教师
法》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此外,三读条文也参考《教师法》,修正相关人员不得于机构任职的规定:曾犯《犯性侵
害犯罪防治法》罪嫌、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体罚霸凌学生或幼儿,造成其身心严重侵害
者,机构应予解聘、免职或终止契约关系,且终身不得聘任、任用或进用为教保人员。
若知悉有不得于园内服务的教保人员,而未依规定处理,处负责人6万元以上、30万元以
下罚锾,并令机构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情节重大或经处罚3次后仍
未改善者,得依情节轻重为一定期间减招、停招6个月至1年、停办1年至3年,或废止设立
许可处分。
三读修正通过后,民众党立委邱臣远表示,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间教保机构不当对待
儿童的130多件案件中,以体罚学生66%最多,另有po网公审、丢入黑室关禁闭等不当处
罚,此次修法明确订定对园长、教师、教保员及助理教保员的罚则,应能大幅改善相关状
况,但他也对于法规仍未明定分级处罚感到遗憾。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表示,教保人员不当对待案件频传,过去只能依《幼教法》规定进行
相关裁处,这样的做法力度严重不足,修法后明定不当管教的类型,期待照亮孩子的未来

国民党立委林奕华也表示,此次修法纳入独立调查机制、代理人员法制化等规定,并提及
“为什么大学、五专相关科系,愿意投入幼教职场的这么少”,呼吁教育部增加在职进修
机制,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完整新闻连结:https://bit.ly/3x3Gv0q
备注:
光看标题的话,言下之意是,修法前曾犯虐待、体罚、霸凌的人,也可以当教保人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