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被告李建苇所为,系犯刑法第310条第2项之散布文字诽谤罪。又被告于时空密接之情形
下,先后为前揭加重诽谤之数次举动,均系侵害同一告诉人之名誉法益,应系接续犯,以
实质一罪论。爰审酌被告前曾犯伤害罪,经法院判处拘役之刑,且已执行完毕,有台湾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附卷可稽,素行非佳,被告无何实据竟轻率于网络上公开散布告诉
人与他人有婚外之男女关系,足以毁损告诉人名誉,损及告诉人之社会评价,所为实属不
该,且被告犯后于本院准备程序中始坦承犯行,并虽表示愿与告诉人和解,但又表明无法
负担任何金钱赔偿(见本院易字卷第29页),且告诉人复请求高达新台币100万元之精神
赔偿(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可据,见本院110年度中简附民字第56号)等一切情状
,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并谕知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
认错但是不赔偿任何损失
而且还有伤害罪前科
伤害罪那个看起来是他在人本基金会那边揍余杰
噢噢对了
民事的部分因为无法简易判决
所以移送到民事庭了
※ 引述《s3122762120 (栗悟饭とカメハメ波)》之铭言:
: 3.完整新闻标题:
: “莫羽静”粉团影射吴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 男管理员判拘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通知李男到案说明,依妨害名誉罪起诉,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 台中地院审理时,李男承认犯行,也与吴佩芸告诉的情节相符,认定李男在粉团所传述的
: 文字,在在影射吴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有婚外的男女关系,指摘的是具体事实,而非单
: 纯抽象谩骂,有损吴佩芸名誉,构成诽谤罪,事证明确。
: 另外,李男在案件审理时,表明有意与吴佩芸和解,不过也说,无法负担任何的金钱赔偿
: ,法官依诽谤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仍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6354317
: 6.备注:
: 原来莫羽静是男的 笑死
: 还没钱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