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lin (自由翱翔)》之铭言:
: 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
: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文字狱
: 茶水表,重罚三百万
: 在那边叫什么
: 影射,作梦,谩骂什么的都没事
: 算是很宽大的时代
: 还蛮怀念的
: 历史上有哪几个朝代是这样呢?
与其说言论自由,不如说以前都没有那种告来告去的风气吧?
法律就写在那边,针对姓名且在公开场合对人骂干X娘,早就可以告了
在国小国中也是,以前小打小闹只要不要太严重,双方家长讲讲就好,现在都是
互告,然后双方开始找民代之类的..
以前人觉得为了这些小事,要上法院麻烦死了,现在动不动就说要告人
更不用说 讼棍文化已经行之有年了,搞到检察官懒的受理
陈幸妤被弄成那样,那些记者早该被告了..
八卦版也是有那种钓鱼,骗人进水桶的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