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界炸锅!大法官审台义抢女大战被狂酸

楼主: cloudwolf (狼)   2022-05-28 15:32:46
※ 引述《ceres1209 (某些议题被强制禁言中)》之铭言:
: ※ 引述《a00199bcd (落叶~小枫~*)》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 : 2.记者署名:(赖又嘉/台北报导)
: : 3.完整新闻标题:
: : 法界炸锅!大法官审台义抢女大战被狂酸“外行人” 还和司法院互打脸
: 这个宪法判决,
: 大法官肯定在争取“未成年子女亲权”时,
: “先下手为强”原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的同时,
你搞错宪法法庭的判决了。连案子都搞错!
这件台义争子的案子
可以参考5/27的新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27/2260492.htm
很重要的最后一段,的最后面有写到
至于詹女与富商的亲子诉讼,一审台北地院独任法官裁定亲权归富商所有,
詹女不服已经提出抗告,目前由台北地院合议庭法官进行二审审理
所以,宪法法定并没有对"亲权归属"的案子做过啥裁定?
这点很重要。请先搞清楚!!!!
所以,你的说啥"先下手为强"的,根本毫无依据。
亲权归属的案子,从3/21新闻在报的时候,
就处在 "台北地方法院二审中" 中的状态。
那宪法法庭到底驳回了高院的啥判决??
从原新闻的
第一段
大法官昨针对詹姓前空姐和义国富商争女案,
认定
最高法院裁准义国富商可在争女官司确定前,将女儿带回意大利的暂时处分
裁定违宪
原新闻的第三段则补充了大法官判决的理由
大法官的判决理由却认为,
法院审理跨国父母交付子女的暂时处分时,除非急迫,
不能率尔违法继续性原则甚至违法未成年子女意愿,
迫使未成年子女在本案裁定确定前“暂时”离开原惯居地而移居他国
家事律师认为用"未询问子女意见"作为驳回"高院就允许父亲暂时将女儿代为意大利"
的理由很瞎。
因为在家事法庭上,一般都会避免让子女"直接"作证。
理由原新闻写得很清楚,也没啥好反驳的。
但是,请搞清楚
亲权归属目前还在二审,与宪法法庭无关!!
那宪法法庭在这案子中到底扮演啥脚色??
首先要知道
这件案子
最根本的核心是"亲权归属"
而亲权归属的官司,在一审时判给父亲。
但毕竟是一审,所以母亲就提出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目前由台北地院审理中)
从这边我们至少可以得知,父母双方都知道"亲权归属"还没定谳。
这时,父亲那边要带孩子回意大利,而母亲那边不放人。
于是又产生了另一件官司
"在亲权归属最终判决定谳前,父亲能否带孩子离境"
这官司才是宪法法庭介入的
这个案子,已经经过高院三审定谳
"裁准义国富商可在争女官司确定前,将女儿带回意大利的暂时处分"
就是原新闻的第一段所述,这边可以很明显的看出
高院也知道"亲权归属未定谳",所以是裁准"暂时"带回意大利。
由于裁准暂时带出境,已经是定谳了。
所以母亲这边,开始诉诸(利用)媒体,同时打"宪法法庭"的官司。
希望能驳回高院的判决。(这是3月之前的旧闻了)
于是才有后面宪法法庭这一连串新闻。
而就如母亲这边所盘算的,宪法法庭裁定"高院裁准暂时离境的判决"违宪。
这是3/21就出现的新闻。
这时候,又换父亲这边跳出来说,宪法法庭干涉司法...等等的。
所以说这案子,父母双方都有利用媒体制造舆论的行为痕迹在。
而回过头来看宪法法庭的判决
其实这案子,最要注意的是"移居他国"这四个字。
先想想假如这个案子是父居住高雄,母居住台北。
那高院裁准"在亲权归属判决定谳前,孩子跟父亲暂时移居到高雄"
将来如果亲权归属判决定谳是判给母亲时,那只要把孩子从高雄接回台北就行。
都在我国的司法管辖范围内。
但是,偏偏这案子父亲是住在"意大利"
要是依照高院的判决,先让孩子跟父亲暂时去意大利
将来如果亲权归属判决定谳是判给母亲时,几乎无法从意大利带回孩子。
这就变成高院现在的"暂时移居",变成实质的"永久移居"。
所以宪法法庭才会裁定高院的判决违宪。
跟"亲权归属"这官司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以下都是"亲权归属"的官司问题,但是跟这次的宪法法庭没多大关系。
: 还有一点可以注意,
: 对于正想和“通晓中文”(看得懂这篇判决和新闻)的
你都看不懂了....还能打一大堆建议....真是厉害。
本次宪法法庭能得到的结论,用白话文说就是
"在亲权归属定谳前,不能暂时带出境"
就这样简单......
唯一能给外籍父母的建议是
如果不能长期待在台湾打官司,
那麻烦找个代理人在台湾好好地打完官司等定谳了再带孩子离境。
别想一审就暂时带孩子离境,那是违反宪法的。
当然啦,如果只是暂时带孩子去居住在台湾的住处或饭店或友人家。
应该就没问题,高院会裁准。
至于下面这些话.......脑补出来的别管。
: 外籍配偶离婚,而且想争取亲权的台湾人来说
: ,也是一个警讯。
: 因为这个判决告诉这些外籍配偶,
: 他们在台湾争取亲权,
: 在法律上的地位是比较不利的,
: 所以应该“先下手为强”,把未成年子女带回母国,
: 带回母国后,纵然他方要到外籍配偶母国争取亲权,
: 或是想把未成年子女暂时带回台湾,
: 他们还可以拿台湾这个宪法判决,
: 主张如果未成年子女被带回台湾,
: 对他们会有不利影响。
: 一个台湾空姊的获胜,害惨了所有有外籍配偶的台湾人,
: 一个意大利商人的牺牲,造福了所有外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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