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界炸锅!大法官审台义抢女大战被狂酸

楼主: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22-05-28 13:17:01
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赖又嘉/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法界炸锅!大法官审台义抢女大战被狂酸“外行人” 还和司法院互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大法官昨针对詹姓前空姐和义国富商争女案,认定最高法院裁准义国富商可在争女官司确
定前,将女儿带回意大利的暂时处分裁定违宪,主要理由是法官未让女童“陈述意愿”。
判决一出让法界炸锅,因家事案件为了降低对孩子的伤害,尽量避免让孩子出庭表达想和
爸爸或妈妈同住的意愿,且司法院也在官网如此宣传,却和大法官互相打脸。
有法官狂酸家事法庭多年的努力,被10个外行人(大法官)一夕摧毁,由前家事法官、律师
杨晴翔成立的脸书粉专家事法官没告诉你的事,也感叹宪法法庭的理由和一、二审实务工
作者有一大段差距,不少律师也直批大法官判决根本变相鼓励“先抢先赢”、出庭撕裂大
家感情,认为大法官根本“不食人间烟火”。
律师杨晴翔在家事法官没告诉你的事发文指出,从实务经验看来,一、二审法官大部分都
把请子女到法庭来陈述当作非必要不做的最后一件事,要孩子上法院表态选一个父母同住
,是多么残忍不恰当的事情,若法官裁判中过于强调对孩子意愿的直接探求,不仅让孩子
背负上法庭的压力,事前的双方讨好、教导陈述,返家后的秋后算帐,只是对两造争抢的
态势推波助澜,对亲子关系伤害得更深,也会引发“先抢先赢”、对孩子“洗脑”跟“离
间”他方的效应,基层法官均知应慎重看待请孩子来法院陈述一事。
但大法官的判决理由却认为,法院审理跨国父母交付子女的暂时处分时,除非急迫,不能
率尔违法继续性原则甚至违法未成年子女意愿,迫使未成年子女在本案裁定确定前“暂时
”离开原惯居地而移居他国,大法官并指此案一二审裁定均未审酌女童意愿,且一二审裁
定时女童已住在台湾并已届龄5岁及7岁,法院应直接听取女童意愿,让她陈述意见。这让
杨晴翔感叹大法官和实务工作有大段差距,也有不少人狂酸,以后直接听取孩子意见就ok
,也有人认为,大法官如此判决只会让家事法官更难当。
律师杨寿慧也在脸书发文指,司法院在网页宣传孩子出庭恐因多重压力不敢说出真心话,
大法官的判决却是变相鼓励父母争监护权“先抢先赢”,“创造照顾继续性外观,同时赶
快洗脑小孩,然后让小孩到法院表示意见,亲权就可以在我手上”,她怒批大法官们“不
要再骗人民或自欺欺人你们不是第四审,你们就是莫名其妙、不理解家事事件硬要表示意
见的第四审,轻轻松松就把我国民法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毁掉的第四审,未来你们就是这些
失去父或母关爱的孩子们最恨的第四审”。
杨寿慧指出,这判决让她怀疑过去所学习的家事事件法、一直以来跟老师、法官、律师学
习到的亲权事件以子女最佳利益为中心的指导原则,是不是其实都是错的。
她指出,亲权事件之所以特殊,就是因为重点在于孩子。
家事事件法设计了社工、家事调查官、程序监理人制度,都是为了能够在审理大人纷争中
,尽量减低孩子所受到的影响或伤害,也因此在自己的案件中,在决定程序监理人人选时
,会坚持希望选任有儿童心理学背景的心理师来担任,除了了解孩子的意愿及想法,也能
够设法调和两造间的冲突。
她指出,父母争讼、高冲突关系、甚至将孩子推到法庭第一线,对孩子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所有心理学者、承办家事事件的司法从业人员应该都知道,也是我们身为律师极力避免
的事情,因此每次看到对造在法院未传唤情形下直接带小孩带来开庭,第一件事情就是请
法官谕知让孩子在外面,如果没人陪伴可以请社工来协助。
律师杨晴翔和杨寿慧均指出,司法院在官网中这样说:
根据我国学者研究显示,儿童少年出庭作证或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时会有下列压力:(1)
面临出庭作证或陈述即是背叛父母一方的心理交战、(2)面对陌生的法院环境与人事物的
惶恐、(3)需陈述或回答不愉快的暴力经过、(4)担心自己太紧张造成想法未充分表达、
(5)担忧陈述不好会影响判决、(6)面对施暴者的恐惧害怕、(7)担心生活的变动,例如焦
虑未来要跟谁住或担忧未来的经济来源等。
出庭后的压力有:(1)被追问的压力、(2)开庭内容被施暴者知道的压力、(3)一直反复回
想开庭的过程、(4)法院裁判结果不如预期时,孩子可能解释为法官不相信他说的话、或
产生自己无能、没有人愿意帮助他的惶恐与无助感。所以父母应该尽量避免声请法院传孩
子出庭,也不要指导或追问孩子出庭时说些什么、为什么这么说,这才是爱孩子的表现。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53-57276-281c7-1.html )
另外,司法院也花钱拍了很多影片,这些影片也在各个家事庭的等候区不断反复播送,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35-84648-0dd81-1.html
然而这却和大法官互相打脸。
杨寿慧质疑,忠诚议题,以及离间问题,是在处理亲权事件最常出现的议题,“连我们大
人都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多数意见们敢说你们不会?你又如何要第一线家事法官
在手上有几百件旧案,同时每个月几百件新案一直不断倒进来时,有时间每个孩子花八个
小时好好地聊?如果只用短短30分钟(事实上如果每个案子都要问孩子问30分钟,在现行
状态下,就是绝对不可能的任务),你如何知道孩子现在当庭说出来的话是真心话、没有
被教导、没有被洗脑、有经过充分评估?更别说,多数法律人(包含法官及律师),有多
少人在学习法律时,有学过心理学、儿童心理学,或学习应该要如何跟孩子对话?”
但她认为大法官多数意见认为的照顾继续性原则,只会让大家以后不断上演“赶快先把小
孩扣在身边,先抢先赢,创造照顾继续性外观,同时赶快洗脑小孩,然后让小孩到法院表
示意见,亲权就可以在我手上”的剧本。
她直言,可能会有人觉得这是滑坡,但不论多数意见怎么想,不论第一线家事庭怎么想,
事实上,宪法法庭判决今天一出,人民的理解就是这样。尔后第一线家事庭要面对的就是
互相抢来抢去的父母,以及沦为被强行留滞物品的小孩,而宪法法庭111年宪判字第8号判
决多数意见就是让孩子成为争沦为父母之争抢的物品的最大凶手。
她说,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可以请多数意见告诉我们,如果我的当事人问我,
“宪法法庭这样说,是不是代表我可以扣留小孩?”,抑或是“如果对方趁探视小孩把小
孩扣住怎么办?我可不可以不要给他探视?”,我到底应该要怎么回答他?
“实务上就子女最佳利益所发展出来的众多子原则,或许有其可以调整的地方(例如幼儿
从母原则),但是今天多数意见所产生的后果就是,民法第1055条之1只是具文,家事事
件法就未成年子女之程序保障相关规定也是废文。子女最佳利益的概念在实务上花了这么
多时间累积,多数意见只要一个完全无任何心理学概念的判决就可以一夕推翻。”
她并向大法官喊话,“各位高高在上的多数意见,在你们要受理家事事件之前,是不是应
该自己下来第一线家事庭,一人承接一个股?我真的很想知道,怎么问、怎么审理、怎么
判决?”、“不要再骗人民或自欺欺人你们不是第四审,你们就是莫名其妙、不理解家事
事件硬要表示意见的第四审,轻轻松松就把我国民法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毁掉的第四审,未
来你们就是这些失去父或母关爱的孩子们最恨的第四审”。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528/LC36EGWTZVE5HGTJY2PXC6ZSEQ/
6.备注:
司法院网站宣传: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53-57276-281c7-1.html
司法院宣导短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6uQJR4W0X0
大法官推翻以前想法,保障了小孩子,到法庭跟法官叔叔、阿姨说说想跟谁一起生活
二选一,简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