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西门町传奇!他被宣告死亡10多年 捡到钱

楼主: andyann   2022-05-26 13:14:04
西门町传奇!他被宣告死亡10多年 捡到钱包后意外“复活”
自由时报
2022/05/26 12:37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但在法律上可不一定!陈姓街友离
家10多年杳无音信,家人百般无奈,只好声请死亡宣告,陈男因而从“活人”变成“死人
”,后来1名施姓女大生在台北市西门町遗失钱包,警方循线找到拿走钱包的陈男并将他
法办,台北地检署发现他在法律上竟已被宣告“死亡”,撤销其死亡宣告让他“复活”后
,依侵占罪将他起诉。
去年3月,陈男在北捷西门站6号出口附近,拾获装有证件及30元零钱的钱包,警方受理报
案后,沿线调阅监视器,终于发现是陈男捡走皮包,循线将他约谈到案后函送法办;不料
,检方调阅陈男的年籍资料,才惊觉他竟于2017年5月3日被新北地院宣告“死亡”。
陈男得知自己被家人声请宣告死亡后,也感到莫名其妙,供称他长期流落街头,已10多年
没与家人连络,不知自己已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外,他也否任侵占皮包,辩称他捡到皮夹
后翻看了一下,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就随手丢掉了。
检方厘清陈男身分转换的前因后果后,即向新北地院声请撤销死亡宣告,陈男随即于今年
1月28日被法官宣告复活,检方则在陈男“重生”后,依侵占遗失物罪将他起诉。
关于声请死亡宣告及撤销的法律依据,民法第8条规定,失踪满7年后,法院得因利害关系
人或检察官的声请,宣告死亡。若失踪人为80岁以上,失踪满3年后即可声请宣告死亡。
若失踪人是遭遇特别灾难,可于灾难结束满1年后,宣告死亡。民法第9条则规定,受死亡
宣告者,以判决内所确定死亡之时,推定其为死亡。而家事事件法第160条规定,宣告死
亡裁定确定后,发现受宣告死亡者尚生存,得声请撤销宣告死亡的裁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3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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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法办,地检署让他“复活”然后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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