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闻标题:
少女书读不下去竟说谎被猥亵 他喊冤没下手获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王姓男子受友人托付照顾她13岁女儿,却被控朝少女摸胸、脱内衣裤猥亵,王喊冤称
绝对没做这种事仍遭起诉;但法院发现,少女前后证词反复,后来又写下自白称王男清白
,表示自己“书读不下去”想和阿姨住,才说谎称自己遇害,法院以检方举证不足判王男
无罪,可上诉。
检警调查,王男2019年6月至8月期间,多次在花莲、台中住处摸少女胸部,又脱她内裤磨
蹭大腿,侦结依对未满14岁女子猥亵罪嫌起诉他。
审理时,王男坚决否认猥亵少女,辩称绝对没有做过这种事,而且事后少女也有写悔过书
,内容有证明他的清白。
法院查,少女首次在警询时控诉王摸她胸部、脱掉衣裤,还提到王摸完有跟她致歉,说自
己会遭天谴等语,后来改口称有被用大腿磨蹭,另少女也曾说王对她性交,但无法具体描
述,经法官询问是否感觉疼痛,她也是以猜测口气回答“应该会吧”。
法院再视验伤结果,发现她下体并没有明显撕裂伤,少女就曾遭王试图性交次数等严重情
节,在警询、侦查时又全然未提,前后说词有重大瑕疵,是否确实遭猥亵已有疑义。
另根据少女写下的自白书,内容提到她是不想继续在这住下去、书也读不下去,为了想去
跟阿姨住,因阿姨觉得她怪怪的,问她是否被性侵或性骚,她才会骗说有。法院认定,相
关证据无法证明王犯罪,判处他无罪。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4126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备注:
台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