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爆肝男一天6、70颗槟榔酒测超标 法官认“

楼主: HANASUCIA (HANASUCIA)   2022-05-25 15:13:54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颜宏骏
3.完整新闻标题:爆肝男一天6、70颗槟榔酒测超标 法官认“槟榔含酒精”撤罚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陈男一天至少吃6、70颗槟榔,去年6月间在伸港乡与一
名机车女骑士发生碰撞,警方对陈男进行酒测,数值为0.18,虽未达公共危险(0.25以上
)的程度仍被移送,但检方以不起诉处分,惟警方认为,陈男有饮酒,酒测值才会超标(
0.15~0.25),坚持开单告发,罚锾3万元,吊扣驾照24个月,陈男不服,向彰化地院提出
申诉。经审理后,法官认为,陈男槟榔瘾超大,案发时嘴里都是槟榔残渣,警方没有给他
漱口的机会,酒测值超标,可能来自所吃槟榔含有酒精,因此撤销原处分。
当天酒测全程录影,画面显示,警方要陈男吹气,酒测值出现0.18,警方说“你有喝吗?
何时喝的?”陈男回答“我有嚼槟榔捏,我没有喝,我12点才下班(案发为12时30分),
怎么喝?怎么会这样?我真的没喝!只有吃槟榔…”警方说,“吃槟榔不会0.18,你去跟
地检署讲,这个机器是中央标准局的”。
陈男一再说他有吃槟榔、没喝酒,希望警方给他漱口再测一次,但警方回,没有人测2次
的。
陈男向法官说,他上班是采三班制,他上夜班,每天一定要吃6、70颗槟榔提神,案发时
他就告诉警方,满嘴都是槟榔,虽有吐掉才测,但警方未依法定程序问他“有无饮用酒类
或类似物”,酒测前也未告知“可请求漱口或待所食用之物达15分钟再测”。开单的林姓
员警承认,当天确实未询问当事人有无饮酒,也没有告知可以先漱口再测。
陈男说,他槟榔“呷很大”。法官当庭要求他张开大嘴检查,发现其口腔、牙齿确有吃槟
榔的痕迹,而为了证明槟榔是否含有酒精成分,法官要求警方会同陈男去当天食用的槟榔
摊购买槟榔送刑事局化验,鉴定结果确有微量酒精成分。
法官说,陈男嘴巴既然含有微量酒精的槟榔,但施测之员警却未向陈男告知是否食用酒类
成分,也未提供漱口的机会,即进行酒测,显然足以影响其呼气中酒精浓度测试之正确性
,因此撤销原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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