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车掌遭强吻 火车上演活春宫

楼主: yyzzvv (maple)   2022-05-18 23:34:38
嗯…这位吴长智,现任台铁工会祕书长,在台铁体制改革议题扮演工会发言要角
1.新闻来源:华视新闻
2.记者署名:张晋豪 王健强 报导 /台北市 2004/05/21 19:00
3.完整新闻标题:车掌遭强吻 火车上演活春宫
4.完整新闻内文:
  搭过自强号火车的人,都知道车掌小姐,会逐站广播,台铁一列南下自强号,竟然传
出不雅的声响,一名随车小姐正在广播,结果同车的技工人员,居然尾随进入,伺机强吻
她,车掌小姐也忘了自己拿着麦克风,现场混乱的声响,全车都广播出去了,满车的乘客
当场成了证人,这名技师因此被法官,判处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三月份,当时南下的自强号列车,才刚从台北总站离开。车掌小姐
一个人坐在广播室里,才刚说完下个目的地,哪会知道,同车的技师,吴长智也摸了进来
。先是要了电话号码,被拒绝,接下来,吴长智不但伸手乱摸,还凑过去强吻对方。
  被骚扰的车掌小姐,不停的挣扎抗拒,忘了自己手上还有麦克风,大喊救命,还有吴
长智威胁的恐吓,全都广播出去了。满车的乘客当场成了这起性骚扰案的直接证人,不过
,吴长智本人,到现在还矢口抵赖。关起门来,不肯见人,吴长智还是因为性骚扰,被法
官判处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而他的脱轨演出,也让同事很不齿。
5.完整新闻连结: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405/200405210144232.html
6.备注: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书
被付惩戒人吴长智系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下称铁路局)花莲机务段技术助理,负责列
车机械维修工作,而A女(系成年女子,真实姓名、年籍详刑事案卷)则为铁路局车勤服
务员,负责列车餐饮贩售及播音工作。铁路局排定被付惩戒人与A女分别担任92年2月10
日下午3时48分起,由花莲开往树林之第1056车次自强号列车之技术助理及车勤服务员。
嗣被付惩戒人于当晚约7时许,利用该列车甫离开万华站(万华站至板桥站行车时间约5分
钟),但尚未抵达板桥站且尚未进行加强播音(提醒误搭本列车之南下旅客改乘其他列车
)之前,车上乘客较少之际,尾随A女进入该列车第 6 节车厢播音室内,先向A女索求
移动电话号码未果,突伸手摸往A女腰间口袋,但遭A女制止,竟基于强制猥亵之犯意,
当场自A女左后方,以左手按住A女左手,再用右手绕过A女肩膀,以左、右手施以强制
力,使A女动弹不得而强行抚摸A女胸部,再将A女压制在该播音室矮铁柜桌上,使A女
无法动弹,而强吻A女嘴唇,经A女咬痛被付惩戒人舌头,并趁隙跑出播音室外之车厢走
道,被付惩戒人随即追出并关闭该走道电灯,再强拉A女进入播音室内,续行其猥亵行为
,A女随手拿起播音器并警告被付惩戒人称:若再不住手,便播音通知列车长及提出告诉
等语,被付惩戒人则答以“你播啊﹗”、“你去告啊﹗”等语,并作势关闭播音系统电源
,适该列车驶入板桥站,A女趁机逃出播音室,再换搭另一班列车返回松山站签退,并向
该站铁路局车勤服务部管理员何松峰报告,何松峰于打电话向树林分段值班人员查证前开
列车值班人员后,即以电话质问被付惩戒人此事,被付惩戒人则以“误会”置辩,并要求
与A女对话,经A女拒绝,翌日转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报警处理,而查悉上情。
案经A女诉由内政部警政署铁路警察局第一警务段报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侦
查起诉,嗣经台湾高等法院以96年度上更(一)字第306号刑事判决:“吴长智对于女子以
强暴之方法,而为猥亵之行为,处有期徒刑伍月,减为有期徒刑贰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罚
金,以银元叁佰元折算壹日。”,于96年9月3日判决确定。并经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检察官于96年10月19日准被付惩戒人易科罚金,缴纳新台币陆万捌仟肆佰元,执行完毕。
凡此事实,有台湾高等法院96年度上更(一)字第30号刑事判决、台湾高等法院96年10月26
日院信刑祥字第0960018636号函、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96年10月19日罚字第
96008201号自行收纳款项收据等件影本附卷可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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