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肥我想了很久
其实可以直接废死OK的
阿肥我提议啦
以后犯下重大案件
酒驾累犯 性侵 杀人 等 重大罪刑
直接交给人民处理
怎么处理呢
就是 选一个日期 一个特定点 时间
让人民报名处理罪犯的程序
然后分成两派 轻罪派(可能就是主张人权 可教化)
重罪派(死刑 无期徒刑 或是其他更凶狠的刑责)
让两边先打一架
最后胜出的那方 就可以得到处理犯人的权力
然后 处理方 不得对犯人的处理 不得低于(重罪派)或高于(轻罪派)派系的所属范畴
至于怎么处理 交给胜者去发落
政府不得清算 质疑
也就是说 你是重罪派 你们主张把犯人变成人彘然后把他展示最后再折磨到死
那你也是无罪 因为你们取得了他的发落权
而他们的亲友支持者 也不得对你们做任何的肢体语言精神攻击
然后再取得发落权时的斗争 也拥有免罪的权力
也就是说 这一系列的活动 只要内容没问题
那么活动内 所犯下的 杀人 伤害 都是可以无罪的
但是只侷限 取得发落权 已经得到发落权的行为
也就是如果你在活动中 性侵某人 这种无关行为 一样是有罪的但是伤害与杀害则是无罪
大概是这样吧
这样国家也可以废死
废死派也不用在那边该
然后主张死刑派 也不用在那边吵
而且这应该也可以有效吓阻犯罪 并且减少恐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