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拿日本法律来台湾用
我想,我们确认一些议事规则
1。在台湾,得用台湾法律
不然你现在也能在家种大麻啊,不种吗?
2。维也纳公约
这的确是个战点
不过请执行给我们看
当路口未减速被判有罪时,请上诉并举维也纳公约进行辩论
若台湾法庭不支持,请再去打国际官司,撤销台湾维也纳公约的资格
我个人认为,撤销或许是比较公平的做法
虽然很多人可能会跳起来
问题是,台湾就是这样
不遵守维也纳公约,会被人笑
但遵守了维也纳公约,会违反台湾法律
一个是被笑,一个是违法
被外国人笑很重要,违反台湾法律没关系;是这样外国月亮比较圆的吗?
影片我看完了,在日本,时速六十也可以开到八十
但在台湾这就是确定超速二十公里可开罚啊!
一直讲国外法律怎样,可是不符当地民情
日本人来台湾会坚持日本法律吗?
如果日本人都不坚持,那住过日本的台湾人为何比他们还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