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爱爱不是义务!律师揭婚姻10点劝世 网画

楼主: poeta (键盘诗人)   2022-05-16 13:33:45
1.媒体来源:3立
2.记者署名:施郁韵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爱爱不是义务!律师揭婚姻10点劝世 网画重点:尽量花钱
4.完整新闻内文:
婚龄越久,越觉得经营婚姻是一门大学问,若是一段婚姻会走到尽头,可能因种种的纷争
引起,律师吕秋远15日在脸书提到,关于家庭的法律,可能让你很意外的10点,一针见血
,引起网友讨论。
吕秋远在脸书发文表示,第一点,“做爱不是夫妻的义务”,同居义务的意思是,只代表
夫妻有住在一起的法律义务而已,“所以,分居满半年就可以让法院判决离婚,这是不正
确的。自己无故离家,只会让离婚这件事遥遥无期。”
第二,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及分摊家庭费用的责任,所以如果拿生活费要胁另一
半,对方是可以去法院提告。
第三,“个性不合”并非离婚的法定理由,必须要是婚姻破绽程度到达一般人无法忍受,
且过失在对方才有可能。
第四,夫妻结婚后,所存的钱或不动产,不论谁付贷款、支出生活费,最后原则都要分配
对方另一半,“所以,在结婚期间,要尽量花钱才对”。
第五,“他会为我而改的”这句话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别人,妈祖婆不是每个人都能当
,对方动手一次就会动手一百次,“你想救他,但是我担心你会先死。”
第六,一年有将近5.5万夫妻离婚,其中离婚率最高县市是花莲,其次是台东;倒数的则
是金门,再来是彰化,台北市离婚率则位于倒数第三,因此“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或
许有几分道理。
第七,孩子的姓氏不一定跟父亲,如果夫妻没有共识,由户政单位抽签决定。
第八,小孩不见得不会说谎,当夫妻有严重冲突时,小孩很容易会有“双重忠诚”的问题
,在爸妈面前出现“见人说人话”的情况。
第九,法院判断监护权归依时,跟父母谁比较有钱,其实没有直接关连性,反而是钱赚得
越多的人,给对方的扶养费就越高。
第十,“幼年从母”并不是法院在判断离婚时,小孩会交给谁的重要依据,“小孩住在谁
家,其实反而是法院看重的焦点。如果有预感以后会离婚,千万不要住在对方家里。”
吕秋远最后表示:“想要一辈子恋爱,就不要结婚。婚姻,是让人好好一起过生活,不是
让人延续恋爱状态用的。当然,失败的婚姻,反而让人很难过生活就是了。多的是,你不
知道的事。”引起网友热烈讨论。
网友留言表示:“第6点太有意思了!”、“结婚期间尽量花钱,其实也有助于婚姻幸福
”、“第十点,很有感”、“画重点:结婚期间应该尽量花钱XDD”、“这篇应该要在课
堂上教的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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