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清洁员贪污149万公款 潜逃25年躲过最高无

楼主: oylq2000   2022-05-14 10:35:46
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2022/05/14
记者署名:张瑞桢
新闻标题:清洁员贪污149万公款 潜逃25年躲过最高无期徒刑重罪
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前台中县(县市合并前)大雅乡公所清洁员张东民,负责沙鹿
与大雅联合区域性卫生掩埋场入场票贩售,1995年至1996年间,暗中将3476张票、共计
149万余元的售票收入据为己有,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嫌,是最高可
判处无期徒刑的重罪,他从1997年1月逃亡,同年月通缉至今,已逾追诉权时效期间25年
,台中地院判决“免诉”,此人逃过刑责。
判决书指出,身为公务员的张东民,1995年4月起,负责售票给倾倒垃圾的清洁业者,却
于1995年4月至1996年10月,暗杠侵占入场票收益149万余元,依据当年的“贪污治罪条例
”第4条第1项第1款“侵占公有财物罪嫌”,是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得并科最高300万元
的重罪。
张东民最后一次贪渎犯行,是1996年10月15日,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于1997年1月8日侦查,
同年1月29日提起公诉,不料,台中地院于同年2月17日收案后,审理时多次传唤、拘提都
未到庭,他显然已逃匿,于同年6月24日发布通缉。
判决书指出,张东民触犯的罪名,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权时
效为20年加计四分之一,追诉权时效期间为25年,检方开始侦查日期为1997年1月8日,台
中地院发布通缉日同年6月24日,期间相距5月16日,应计入时效期间,但得扣除检方起诉
后,联系法院的19日。
判决指出,从张东民犯罪终了日1996年10月15日起算,该案追诉权时效应于111年3月12日
完成,因此,迳为谕知“免诉”,他躲了逾25年,终于逃过司法究责。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26251
躲了逾25年,终于逃过司法究责。
现在走路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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