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杨国文
3.完整新闻标题:
啃老男行抢不成刺死19岁网咖店员 更一审改判20年
4.完整新闻内文:
37岁男子苏伟智无业、啃老,长期以网咖为家,前年3月勒索不成,竟当街刺死19岁网咖店
员刘姓男子,苏男犯后自首犯行,一、二审均依强盗杀人罪判无期徒刑,上诉后经最高法院
撤销发回更审;高等法院更一审考量他已认罪、且自首获减刑,今改判为20年徒刑,还可上
诉。
此外,死者刘男的父母对苏男提出民事求偿,桃园地院判决苏男须赔偿刘父804万多元、刘
母434万多元共1238万余元,已上诉。
判决指出,苏男案发前有长达5年时间都以网咖为家,缺钱就向爸妈伸手要钱,因爸妈认为
苏男需索无度而拒绝一再给予金援。
苏男因缺钱花用,前年3月27日深夜在网咖附近打算随机找人借钱未果,见准备上班的19岁
店员刘男出现,持水果刀逼他交出财物,刘男拒绝欲离开遭阻止,2人发生扭打,苏男竟持
刀朝他胸、颈部各刺1刀,且刺杀力道之深竟连刀柄都一并刺入刘男胸部,刘男负伤逃离现
场,半路撑不住倒卧路边,送医不治;苏男则跑回网咖更衣,随后到派出所自首并交出凶刀
。
桃园地院以苏男自首,给予减刑,判他无期徒刑。刘男爸妈承受丧子之痛,另对苏男提出民
事求偿,桃园地院判苏男应赔偿刘男父母共1238万元。
检察官和苏男均不服一审判决无期徒刑,上诉高等法院。苏男庭讯时,首先承认杀人、否认
强盗,后来又辩称不是故意杀人,直到最后一次召开言词辩论庭才承认全部犯行,高院从苏
男持刀刺杀刘男胸部等致命部位、挥刀力道猛烈等事证,认定苏男涉嫌强盗杀人犯行,应判
死刑,才符合罪责相当原则及社会的法律感情,但考量苏男是自首犯行,仍判他无期徒刑、
褫夺公权终身。
高院更一审审理指出,苏男触犯强盗杀人罪,其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或死刑,若判死刑,依法
减轻后为无期徒刑,若判决无期徒刑减轻者,为判刑15年以上、20年以下徒刑,一审未说明
何以认定苏男符合自首规定,经裁量减轻其刑后,仍判无期徒刑,“难谓允当”,考量苏在
高院更一审已坦承犯行,认定强盗杀人犯行应排除判处死刑,并考量其自首,给予减刑,今
改判20年徒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21614
6.备注:
才20年...之后强奸犯是不是强奸完一定要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