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民法的"特留分"没有违反人权吗??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22-05-07 10:56:11
※ 引述《pipiboygay (喜欢男人的男生)》之铭言:
: 民法上有针对遗产的特留分
: 可是这个特留分很奇怪,A可能跟兄弟姊妹毫无来往联络
: 可是却可以在A去世的时候,来领他的遗产
毫无往来联络也可能归责于A本身,
再说你所谓毫无往来联络是自始发生还是长大后才发生?
: 假使A有结婚却没小孩,纵使A在生前立遗嘱说要将遗产全部给配偶
: 可是有立遗嘱,一样是白搭没用,兄弟姊妹照样可以来拿民法上他们的特留分
: 这样不是很奇怪吗???A生前都是他老婆/她先生在照顾,医药费也是另一半在张罗
: 兄弟姊妹豪不关心,也未对A有任何付出
A做人真失败 我说真的
如果A生前真的这么讨厌家人,应该在死前尽可能地把所有财产都登记给配偶
而不是到死了才让配偶还要想着跟兄弟姊妹分摊
: 而且就算A有立遗嘱也没用,还是要分给兄弟姊妹,那这样民法不是违反A的人权吗???
: 明明A就明确说要给配偶而已,不要给兄弟姊妹呀
发生继承的状况时,A早已经是死人了,请问哪条法律写死人有人权?
再说特留分也是有破解法阿 民法1145条写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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