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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昀容、王定传/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下药性侵案判10年 二审变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下药性侵案判10年 二审变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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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药性侵案二审无罪示意图。(资料照)
2022/05/06 05:30
〔记者蔡昀容、王定传/综合报导〕宜兰县廖姓男子被控约出一家超商女店员下药性侵,
事后持续威胁再予性侵及索财,被害人提告后出庭哭喊“法官救我”。宜兰地院判廖男十
年徒刑,但高等法院认为罪证不足改判无罪。
哭喊“法官救我”被害女难以接受
被害人得知判决难以接受,泪诉:“为何得不到应有的正义?”法扶律师表示,当事人要
上诉,他会向高检署请求上诉;高检署表示,刚收到判决书,将研究判决理由有无违背法
令,也会了解当事人意见,全盘考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一审判决认为,廖男是超商常客,约被害人下班共进早餐,廖在车上递给被害人一瓶矿泉
水,被害人喝下昏迷,被廖载回住处性侵。被告事后恐吓,若说出此事就对被害人、家人
和她饲养的猫不利,被害人又被迫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及遭勒索四万元,直到被害人的同性
同居人察觉有异,事情才曝光。
廖男否认涉案,辩称两人曾交往。一审法官认为廖男所述交往时间前后不一,找来友人描
述的女友特征也与被害人不符,不采信交往部分,另认为被害人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等
情,依此认定被告有罪。
二审︰罪证不足 律师︰请检上诉
二审判决认为,告诉人证词有瑕疵,包含下药性侵及第二次性侵的间隔时间、第二次性侵
的反抗行为、被廖男威胁要伤害的对象等,供述有差异。二审认为本案欠缺补强证据,同
居人证述虽能证明行为反常,但反常原因多端,其他证人的证述皆属告诉人转述等,改判
廖男无罪。
被害人昨表示,为什么案子到了台北(判决结果)就不一样,他对被告判决无罪“不知道
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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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司法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