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关于某新闻中产险公会讲的两年时效

楼主: k2065k (拉拉压)   2022-05-05 20:58:11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林巧雁
3.完整新闻标题:
别慌!忧隔离通知迟迟不到 产险公会:有2年请求权不影响理赔
4.完整新闻内文:
本土疫情大爆炸,卫生单位忙翻天,有些民众隔离多天尚未领到隔离通知,担心无法申请理赔,产险公会今天发布新闻稿要民众安心,保险契约有两年的请求权,短时间的等待证明文件不会影响理赔权益。
有鉴于国内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确诊数急速攀升,致使各地方政府卫生单位开立确诊证明或居家隔离通知单处理量能受到严重考验,导致上述证明文件所需作业期间加长,消费者有投保防疫保单者,为申请理赔证明之需,忧心无法理赔,也造成各地方政府卫生单位莫大压力。
为避免消费者有过多无谓之担忧,产险公会特此说明如下:
1.依据保险法第65条之规定,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契约之请求权,自得申请之日(即确诊日或居家隔离始日)起算,有2年的请求权时效,故短时间的等待证明文件,绝无影响权益,或致使无法理赔之情况。
2.如民众为求心安,获知保险事故发生时,尚未取得证明文件之前,即向所投保之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公司受理后,会待理赔证明文件补齐后办理理赔,不致权益受损。
3.综上说明,希望消费大众,对于保单权益部分,不必因短期之迟延,而有太多的顾虑,相关权益保障,法令已有规定,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契约亦有依契约条款履约之义务。(林巧雁/台北报导)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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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对不起小弟不才,学过一点保险法,
已经好几次看到这段话了,
民众担心隔离书或确诊单还没出来使的无法请领保险,
产险公会发出说明稿表示,“为避免消费者有过多无谓担忧,因此特别针对保险理赔提出说明。产险公会指出,依据保险法第65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契约之请求权,自得申请之日(即确诊日或居家隔离始日)起算,2年请求权时效,故短时间的等待证明文件,绝无影响权益,或致使无法理赔之情况。”
我是没找到产险公会的这份声明稿啦,
不过要使用保险法第65条,
不是应该先以保险法第58条通知保险人,
才有办法用65条吗?
这个新闻上的说法是不是会导致一般民众误以为等东西都到,
再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就好?
我自己有保险我都有点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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