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办理紧急采购,本来就有先议价后再补办采购程序及签约的做法。
高登这个案子,需要质疑的是业务单位是如何评估高登公司足以按时提供这1700万剂
的快筛,但是就程序本身,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以下是云林县政府提供的签办文件范例,大家参考看看
主旨:兹因○○台风来袭,造成○○大排○○K+○○○右岸溃堤,需紧急处置,其涉采
购事项,签请鉴核。
说明:
依据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第105条规定办理。
○○台风于○○年○○月○○日侵袭本县,强风豪雨造成旨揭灾害,如不立即抢修,
恐大规模溃堤,将造成人民之生命及财产遭遇紧急危难,故本紧急采购案确认符合采购法
第105条第1项第2款之规定。
本工程因时效紧迫,业经○○年○○月○○日口头请示奉县长核准依采购法第105条
规定办理紧急采购,并授权本处○○科长○○○与厂商议定单价,且并相关文件资料签名
或用印后传真完成协议,另监办人员得采书面审核监办。
本工程业于○○年○○月○○日与○○○○公司,完成议定单价及传真协议,详如附
件1。该厂商曾承揽过本府○○○年度“○○○○工程”,履约绩效良好,且动员能力强
、机动性高、并有抢修抢险之经验,故指定其承揽本工程,实为适当。
本工程因需紧急处置,故不及与厂商确定契约总价及签订契约,今依规定补办相关程序。
本工程前已议定单价部分毋须再议价,其余新增部分仍须依规定议价。
拟办:
奉核定后尽速补办本工程之开标、审标、议价及决标程序,拟请准予由本处○○科长
○○○担任开标主持人。
完成决标程序后尽速订约,并依契约规定办理履约管理及验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