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东森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低租高报诈领18万补助 内湖“枸杞女里长”A钱存股票帐户下场曝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内湖区碧山里里长吕之杞,向陈姓小姑承租房子,做为里民活动场所,岂料她诈领
3万元租金补贴,且明知申请补助经费不得重复,竟将里民活动场所租赁契约,从3万虚增
至5万,且未经陈姓小姑同意,竟在“出租人”字段盗盖小姑印章,诈领18万元后,将该
笔补助作为私用。士林地检署侦结,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将她起诉。
起诉指出,43岁吕之杞从2014年12月26日至110年12月25日担任碧山里第12、13届里长,
但她明知碧山里办理社区照顾关怀据点计画的场地与碧山里里民活动场所相同,并领有市
政府民政局每月3万元的租金补助,依“市政府社会局补助办理社区照顾关怀据点实施计
画”规定,申请补助经费,不得与里办公处相关补助重复。
吕之杞却在2018年底,在“台北市内湖区碧山里租用里民活动场所”租赁契约,将租金从
3万虚增为5万,且未经出租人陈姓小姑同意,竟盗盖小姑印章,制作不实租赁契约书,向
社会局从2019年3月至同年12月申请每月2万租金补助。
社会局办理经费核销,将2019年4月2日、2019年10月24日、2020年4月6日,共18万补助核
拨到碧山里办公处专户,吕并将现金以提领或转帐方式,挪为私用。
侦查时,吕之杞坦承犯行,陈姓小姑也表示从未将房租调涨到5万、未签订租金5万租赁契
约,检廉更进一步发现从吕的新光银行帐户交易明细发现,她在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
将社会局核拨的35万1699元计画经费转到里办公室专户后,又在2019年11月1月从专户提
领30万,存入该股票交割帐户。
检察官根据碧山里租金行情、证人证述、补助经费核定表等,认吕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
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伪造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建请法院从一重论处,由于她在
侦查中将犯罪所得18万缴回,依法得减轻其刑,另请法院考量她里长任内诸多作为,仅因
一时失虑犯行,审酌量处适当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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