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ocus (哪来的)》之铭言:
暂时依照新闻所述来初步评论“这次事件”(不涉及其他事件,因为其他事件有其他事件
的责任判断,比如政策等等)
: 1.媒体来源:ETTODAY
: 2.记者署名: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6月大男婴发烧39度翻白眼!妈排队1小时求医救人 悲痛看儿断气
: 4.完整新闻内文:
这次事件主因不在政策,而在医院临场对于急诊上门的众多民众的第一步轻重判断。
搭配背景:医学系、护理系至少不是蠢人考得上的。所以不能默认医护很蠢所以脑筋转不
过来而无过失,而确实有可能有判断上的过失。
此外,我们知道台湾很多人明明自己伤、病不严重,也为了赶时间往急诊处挤,这事实
没错。
: 新北一名父亲出面指控,家中6个月大的儿婴28日突然发高烧,体温高达39.2度,全身发
: 抖、翻白眼,所以他立刻抱孩子带到林口长庚急诊,怎料医护仍请他遵守规定排队。最后
: ,夫妇俩等了整整1小时,发现孩子生命垂危,赶紧向医生求救,然而男婴急救后仍宣告
: 不治,让父亲怒控延误治疗害死人。
: 根据《东森新闻》报导,吴先生悲痛表示,当时他有告知医护人员,儿子已经烧到快40度
: ,而且全身发抖翻白眼,但对方还是叫他遵守相关规定,到急诊室外的户外诊疗区排队,
: 甚至告诉他:“很多人在挂号,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挂号!”
问题是,我们也知道,急诊的“规则、规矩”不是“按照先来后到,慢来的就必须排在
先来者(即便是不严重只是当事人自己大呼小叫认为自己很严重)医治完才轮得上”。
这个急诊规矩,好像那些要误导风向的网民们刻意不提。
换言之,当急诊处第一关就是判断相关登门要求急诊者的“严重性”来排看诊顺位!
(当然,这是指上轨道的医院的作法,如果乱七八糟的医院就不是这样了)
所以,承上一段所述,就算在翻白眼的婴儿父母来到急诊处之前,挤了一大堆民众在做
PCR、或一大堆民众中气十足大吼大叫说“哎哟,我不行囉、医师快来救我”云云时,
政府政策可没叫医师“必须按照各病患上门顺序,先去看诊上述排在前头的大吼大叫者”
,不是吗?
翻白眼的高烧婴儿的病情严重性,绝对在上述排队在先的民众之前,不是吗?而且这除非
是白痴才看不出来,不是吗?而医师、护士绝对不是白痴,不是吗?
只要急诊室内某医师“就算正在处理”的病患“看起来一时半会还死不了”,那么医院的
急诊规矩也应该让该医师先让一时半会死不了的病患先等一下,让其去看看翻白眼的高烧
婴儿,不是吗?
如果按照通常医院的急诊规矩,就算医师、护士“忙碌处理病患们”中,众人也明了、感
谢医师、护士的辛苦,但是医师、护士在急诊就诊者病情“可见的外在征兆”第一时间的
轻重顺位选择上也该是这么判断,不是吗?
排队在先、正在就诊中的大叫“啊啊啊,我好像得新冠了,啊啊啊,好紧急啊”的民众v.
翻白眼的高烧婴儿。有正常急诊规矩的医院的急诊处医护怎么决定“处理顺位”?
至于没有规矩、制度、规则乱七八糟的医院,当然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那位“叫翻白眼的高烧婴儿的父母去排队”的医护(依照经验,应该是护士),才是
整件事很莫名其妙产生不幸的主因,不是吗?就算退一步,是医院的“急诊规矩”这么命
令护士需这么判断“你慢来就是排队,翻白眼了也给我排队”,那也是医院的混帐责任。
PS.本文论述是针对这次事件的责任的初步判断,至于先前其他事件政府防疫规定(例如哪
种类型患者使用救护车的优先性、以及公家救护车呼叫程序等等)的疏漏,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