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对11岁女儿揉胸辩“想说悄悄话” 狼父一

楼主: DsLove710 (DoraApen)   2022-04-30 12:46:47
对11岁女儿揉胸辩“想说悄悄话” 狼父一查竟是7年前累犯
ETTODAY
记者黄资真/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父亲过去猥亵妻子和前夫的小孩被判刑,服刑完7年后竟对11岁的亲生女儿下手
,伸进内衣里揉胸1、2分钟,女孩当下担心反抗会遭责怪,故未抗拒,事后才向母亲告知
。一审依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处3年6月,狼父质疑其不服管教而无端指控,二
审台中高分院不采信,驳回其诉,维持量刑。
判决提到,这名狼父去年4月16日上午7时许,在上学前,要女儿坐在自己大腿上,先隔着
外衣抚摸其胸部,再伸进内衣里抚摸,时间约1、2分钟,同日放学后,母亲才得知此事,
转知社工人员后通报。
女儿在侦讯时表示,因为爸爸平常很凶,所以在摸的时候不敢说什么,“爸爸有摸及捏我
胸部,我会痛,但我也不敢说什么”、“当天早上我去上学有跟同学讲,放学后有跟妈妈
讲,我有跟妈妈说我很生气”,还说过去爸爸生气就会揍她,曾拿椅子打到不能走路,事
后爸爸也没和她道歉解释过。
一审审理时,狼父否认猥亵犯行,辩称家里客厅比较窄,想跟女儿说悄悄话,才会把她抱
到大腿上,且当时仅用手环抱她,可能过程中瞬间有碰到胸部,女儿仍继续在玩她母亲的
手机。
法官发现,男子过去曾对妻子和前夫的小孩猥亵,曾判刑1年3月,这次竟罔顾亲生父女关
系,行强制猥亵行为,犯后避重就轻未能坦白认罪,态度尚非良好,一审判3年6月。
男子不满上诉,质疑女儿是出于不服管教而无端指述被告强制猥亵之犯行,有构陷被告之
动机,且无其他证人之证词,无法证明其指述内容确属真实。
台中高分院认为,男子称拉女童坐腿上是为了向她道歉,经女童当庭否认驳斥,若如男子
所说,对话过程应属平和,气氛堪称融洽而无冲突,理当不致引发告诉人B女内心痛苦、
生气、害怕等受创反应,不采信辩词,驳回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30/2241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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