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到因工作接触到的真实故事
女方16~17岁,男方2x岁,男方与新闻同为职业军人
两人交往期间有过自愿性的床上男欢女爱
但后来因男方劈腿及相处上的事情与女方多次大吵
女方在家里成天以泪洗面以外也自残
而女方家人查觉有异后,找来男方谈判
男方承认劈腿外,也无意继续交往下去
这到让女方家人非常恼火,坚持提告求偿损害赔偿
女方因家人各种亲情及情绪勒索,再加上报复心态
在笔录以及上法院之时皆说出对男方不利的证词
有没造假这我不好说,但确实都以对男方不利为主
而男方也因事发时将通讯软件对话全删除而无从洗白
最后女方家人动用人脉让男方被强迫退伍
而男方也被法官判赔60万
而女方从此被家人不定时翻阅手机
要求女方不得上锁,不得删除对话
并以各种亲情及情绪勒索对女方施压
女方满18岁后没多久,又交了一任男友
除了有些咸溼对话外,实际上也有些亲密互动
而这些也被女方家人知道
本女方家人想再一次对另男提告,但由于女方已满18岁而作罢
故事到这边结束
奉劝各位男生,永远别碰未满18的女生
记得,不是满16就好,是18
无论外表,谈吐,个性再怎成熟都是
人一遇到感情总是特别敏感,脆弱
开心时整天喊你老公 亲爱的
不开心时各种哭闹,自残,甚至来个‘越想越不对劲’都行
若是满18岁还好,未满18的小心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