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车牌“有点翘” 监理站检验通过、警却拦

楼主: ga652206 (Sing)   2022-04-25 22:35:39
※ 引述 《Waitaha》 之铭言:
: 车牌“有点翘” 监理站检验通过、警却拦检开罚
: 结果申诉无效、行政诉讼一、二审都被驳回,车主在一审驳回后向他陈情,他请交通大队
: 、交通局沟通,说明车主机车在监理站验车是通过的,被开红单后再度请教监理站意见,
: 站方同样表示:看起来没违反规定。
: 一审法官参照交通局提出答辩、交通局则是采用现场员警认定,认定车牌“不依指定位置
: 悬挂”,二审再议,法官同样采信一审判决依据,驳回上诉。
https://i.imgur.com/AmNiHCB.png
https://i.imgur.com/kWFj78r.png
这起的判决书
取重点
1.与原同型机车挂不同位置
原判决已详述系争机车车牌并非悬挂于同型车款之车牌“原设固定位置”,有系争机车照片
及车籍资料、完成车照片各1份附卷可证。
2.被抓时还想压车牌
员警于取缔前向上诉人陈述:“你那个牌好像有点翘(此时上诉人回以:牌喔?太翘囉?)不
要压。”
3.以前被举发过违规,但车牌位置与现况不同
历年遭举发照片文件,均属就过往案件遭举发时系争机车车牌悬挂位置、角度所呈现之该时
个别状态,与本件上诉人因“不依指定位置悬挂车牌”遭取缔时车牌悬挂之位置角度有别,
并非本件遭举发时之实际状态,自难为其有利之认定,所述自无足采。
4.自己不领罚单反说警察未告知违规且无此规定
上诉人主张员警举发时未告知违规事实及违反法条,取缔程序不合法,然查,上诉人所谓告
知违规事实及违反法条,原非举发违规之法定要件,纵未告知,于原处分之合法性亦不生影
响,是上诉人此部分主张,已属无据。
自己讲七年未改车结果以前违规照就露馅
还要找议员来施压吗?
法官又不怕你这个 脸书上只讲自己有利
结果上诉一样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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