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吃瓜乡民.
我们要的是血流成河.
不过目前,连方公布小丑的姓名公司名称.
似乎在舆论方面影响力很弱.
因为..
阿靠邀,陈一尾,齐天大圣公司...这谁啊?
欧弟??这谁啊??不眼熟...XD
所以到头来还是不知道她是谁...并且好像也没特别兴趣知道他是谁.
而知道他是谁,住哪里,家里族谱,赚什么钱..
对我们吃瓜乡民而言好像...
阿靠邀,知不知道好像又没差,反正讲一堆还是不知道她是谁,也不在乎他是谁.
这样没有血流成河...XD
至于小丑方攻击连方的NFT换百达翡丽,似乎是断章取义.
而其他延伸什幺小帮手操控十个"樱花"(拍卖的暗桩术语较樱花,请台语发音)
这是很严厉的指控...到时候要看连方怎样回应.
这个就有痛到,如果回应不好会大幅影响连的直播公信力.
这样就有机会"血流成河"
当然反过来讲.
公布小丑的资料.
除了暗示"我知道你住哪里喔"的威胁性外.
最大的应该是,小丑得罪过的财团和一些可能跟政治有关的人物.
就可以开始对小丑的公司"查税"
我们都是出社会开公司的人,很清楚当有"高层"要查你的公司,你会有多麻烦..XD
阿..不好意思,我忘了各位都是上班族....那你们听听就好..
因此,如果说人身安全方面,其实台湾这个社会烦恼并不会太大.
除非小丑把连逼死了,要来跟你互爆.一起下地狱.
否则基本上没啥人身安全问题.
但是,其他方面,就可能延伸出很多相关的麻烦.
套句很古老的广告术语,要刮别人的胡子前,要先把自己的刮干净.
你没刮干净,那之后你麻烦就大了...
so....如果真的有高层要查小丑的公司
那也有机会"血流成河"!!!!
另外,小丑在他影片下面的文字叙述中.
有扯到连方在监狱中怎样怎样...
那个被告毁谤中的妨碍名誉.
(这一条我上上星期才去法院告过...死邻居乱说我在卖的房子是凶宅,那等着法院见
告他刑法310和313两条...检察官如果起诉就并民事诉讼
出社会话不要乱讲,不然你法院会跑不完...言论自由是在不影响他人为前提下的)
不知道有没有顺便提民法184条195条.
因此除非小丑方有办法举证此为事实,不然败诉机率很高.
(当然如果有办法举证,就会变成法院认证)
不过反过来,连方蒐集以及公开小丑的资料.
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19条,20条...
民法第18条.
不过连目前看起来并没有踩到妨碍名誉相关法规...
PS.以上都是刑法,民法另外有....但他们应该会先在刑法上面交锋.
不过法院照尿性,动作都无敌慢.
我一个漏水官司打到二审,结果两年多到现在漏水都还没开始修.
虽然这两年多,这间房子房价涨了两百多万(我也才买两百多万)...XD
(也因为房价在涨,所以跟她官司打到底,不和解...XD
我不急阿,不然我们再多玩个两年ok的..)
因此....法院上的交锋,拖这么久,我看各位吃瓜的都曲终人散了.
so...目前看起来,战场还是5/5下午5~6点体育场.
这个比较紧张刺激..
不像法院那么爱富坚...结果还要曾曾孙子烧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