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 最高法院判决是
最高法院刑事判 110年度台上字第2177号
高等法院 第二审是
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刑事判决 108年度军上诉字第2号
地方法院 第一审是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7年度军诉字第1号
一审士官张淯森韩豫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褫夺公权一年 但缓刑三年
将官韩豫平被判四年六个月个有期徒刑 褫夺公权四年
二审 罪刑一样 但是多判了没收犯罪所得
终审 认同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
这件案件事实就是 主官花防部指挥官 得知下属政战主任跟他的眷属到花莲玩
所以到海产餐厅宴请 连同自己跟被告参谋长 还有政战主任及其家人等6人
总共花了5760元 合理来说 这笔费用有 主官行政费 可以支付
然后过程是这样
指办室行政官荣志忠、行政士张淯森讨论后,向刘得金请示是否可改以指挥官之主官
行政费支付,刘得金原已同意,然李昀昀向韩豫平回报时,韩豫平仍执意指示
李昀昀以系争加菜金支付系争餐费(即含民人餐费部分),复前往指挥官办公室向刘得金
提出建言,经取得刘得金同意,韩豫平随即在指办室向张淯森下达以系争加菜金支应系
争餐费,不需用到主官行政费之指示。之后,张淯森、陈正博、李昀昀等人,遂依韩豫平
指示,办理下述系争加菜金领销事宜
政府并没有亏待指挥官喔 明明就有主官行政费可以付掉这笔费用
但参谋长执意要用加菜金说是要帮主官省行政费 这点我是觉得很好笑就是了
简单来讲 就是从头到尾 参谋长都知道 加菜金不能拿来就主官作为私人宴请使用
而且下面行政士也报请过用主官行政费 但参谋长坚持要用加菜金办理
才产生了两人刑责不同的情况
结论是 会这样乱花相关加菜金或是慰问金的预算 在军中根本很常见XD
真正原本发那些奖金 加菜金 或是 慰问金 很多都在官官那种狗屁宴会中花掉了
认真查起来的话 国军可能要被关很多人 这可能才是真正特赦他们的主因
当过兵人的都知道 那些驻地主官 到底有多黑 水有多深
不过这个应该有人去捅的 不然怎么细的帐 会被发现 真的很不容易啊X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