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元配告小三吞败 法官:宪法保障性自主权

楼主: 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   2022-04-21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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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记者署名:
蒋永佑
3.完整新闻标题:
元配告小三吞败 法官:宪法保障性自主权
4.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林姓妇人,认为吴姓丈夫外遇王姓女子,两人多次发生性行为,愤而向王女求偿100万
元。全案经对“婚外情”有独特见解的台北地院法官吴佳桦审理后,特地在判决书判决理由
中“画线加标重点”指出,宪法优先保障的是人民的性自主权,而非对婚姻家庭制度的保障
,林妇权益未受侵害,因此判她败诉。可上诉。
吴佳桦是大法官吴陈镮的女儿,2021年11月30日她审理另一起侵害配偶权案件时,就曾依大
法官释字791号通奸罪违宪解释,认为宪法规范不再保障婚姻与家庭制度,转为重视婚姻关
系中包括个人“性自主权”在内的个人人格自主。她的父亲吴陈镮则是在791号解释中,唯
一提出不同意见书,认为通奸罪合宪的大法官。
吴佳桦认为,根据791号解释,宪法已从视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为“生命共同体”的定位及角
色,转为重视婚姻关系中,以独立个体为基础,配偶双方平等、自主的人格自主权,当中包
括了性行为及其他精神层面的性亲密关系。
因此,不应承认配偶以性、感情、精神、行为等亲密关系独占式的“配偶权”概念。婚姻的
核心价值不全然是配偶间的“忠诚义务”,更重要的是情感上的沟通、互信和承诺。
吴佳桦指出,配偶权不是人民宪法上的权利,也不是法律上的权利,禁止配偶外遇,实际上
是控制对方内在思想、表意行为和性亲密关系自主决定权,也与宪法保障人民思想、言论自
由及性自主权牴触。本案中王女与林妇丈夫相奸,并没有侵害林妇身为配偶的身分权,也没
有证据显示侵害到其健康权,因此判林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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