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UDN
2.记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祖父“吃幼齿”竟性侵孙女还拍片 3天4次判13年刑
4.完整新闻内文:
何老先生因“好奇”,在未满12岁的孙女拜访过夜时,趁机性侵、猥亵,甚至拍下侵害过
程,当自己拍的犯罪影片曝光,还辩称“中风、无法勃起”才会好奇欺负孙女。士林地方
法院认定他犯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等4罪,判刑13年;何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
。
2020年8月,孙女到祖父住处过夜,何趁孙女入睡,用手抚摸、指侵,并用手机拍下猥亵
、性侵过程。隔天祖父又强行摸胸猥亵,到了第三天凌晨,他再度猥亵、强制性交得逞。
第三天早上,何再度性侵,并强拉孙女的手摸他的阴茎,还拍下孙女触摸的过程。
何老先生自称“中风而无法勃起,一时好奇犯案”,士院认为他未善尽妥慎照护、教导之
责,反利用孙女拜访住处机会泄欲,罔顾孙女身心人格发展、心灵感受,甚至拍摄过程,
行为“违悖人伦纲常,为社会道德、法理所不容”。
一审认为何在不同时间点犯下4罪,包括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被拍摄猥亵及性交
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违反本人
意愿之方法使儿童被拍摄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等,考量他的年纪,定应执行13年徒刑。
何不服而提上诉,高院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维持士院见解,驳回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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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拍片,不就是刚好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