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搏击教练迷昏女同学舔下体 “没手指沾口

楼主: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22-04-19 11:34:50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王宏舜/台北
3.完整新闻标题:
搏击教练迷昏女同学舔下体 “没手指沾口水”这段减刑
4.完整新闻内文:
搏击教练林鼎岳3年前觊觎研究所女同学美色,趁饮酒聊天时,在对方杯子里掺镇定安眠剂
,待对方昏迷再以手指性侵、口交。林事后否认,辩称她嘴巴说不要,却抓他的手去摸下体
,药物也是她自己掺的,一审依以药剂犯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6月,二审重判7年6月。最高法
院撤销,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改判4年5月刑。
林鼎岳(48岁)曾在新北市经营拳馆,参加多场国际赛事,拿下不少奖牌。林被控于2019年
3月7日傍晚,开车载研究所女同学到拳馆与朋友喝酒聊天,等到友人陆续离开,他在女方的
酒里偷加含有氯硝西泮(Clonazepam)成分的苯二氮平类镇定安眠剂,女同学意识模糊后,
林用舌头舔舐她下体并指侵。
期间,女同学曾说“不要”、“会痛”,当她隔天早上清醒时,发现衣衫不整,怀疑遭下药
性侵,跟老师报告后报警、就医检查。
新北地院审理时,林鼎岳反指女同学拉着他的手摸她下体,直到女同学明确表达不想做爱就
停止动作。对于女同学的尿液检验出镇定剂成分,林称药物是他在夜市买的助兴水,是女同
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到酒里面,两个人都有喝,但对方喝得比较多。
新北院不采信林鼎岳的说法,还发现他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3年6月,2013年底才假释
出狱,考量他已与女同学和解,判他4年6月徒刑。检方上诉,高院前审认为林利用药剂使被
害人无法反抗,行径相当恶劣,且被害人还因此记忆短暂受损,虽然他没用生殖器插入女方
性器,但口交也没降低恶性。因林否认犯罪,高院前审认为无可悯恕,且这种事“不是金钱
可弥补”,重判为7年6月刑。
因最高法院认为事实仍有待厘清之处,撤销、发回高院更审。高院更一审认为,检察官起诉
并未认定林有以手指沾染口水抚摸女同学生殖器,地院判决有这般认定却没说明依据,也与
女同学的证述情节不符,因此撤销。
高院更一审认为,林鼎岳以药剂强制性交,应给予责难,但考量他对女同学“心存好感”而
逾矩,两人又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被害人也表示“不再追究”,若重判有情轻法重的情况
,因此给予减刑。
林鼎岳在酒里掺镇定安眠类药剂性侵,更一审认为他严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权,也没坦承全
部犯行,并不可取,考量他是累犯、正在读研究所、离婚、以零售礼品为业,再参酌被害人
对科刑的意见,改判4年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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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台男又犯罪,口交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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