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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编导控联谊男骗砲 PTT诉苦“性侵我朋友”下场惨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2022年04月18日 06:34
颇有名气的江姓女编导透过交友联谊网站举办的活动认识翁姓男子,两人交往之后发生性关
系,对方的态度却开始变冷淡,她认为遭到骗砲,于是在PTT发文指控“铁路局公务员翁XX
性侵我朋友”,结果反被一状告上法院。由于江女始终无法证明这位“朋友”是谁,加上没
有遭到性侵的证据,最后未获得台北地院法官采信,反而被判应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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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女自认遭到翁男骗砲。(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翁男在判决书中提到,和江女原本是男女朋友,2018年9月起对方开始情绪不稳定,常在电
话、LINE上辱骂,还不断指控他性侵,并贴出存摺封面要求给付赔偿金,2019年7月甚至在P
TT发文,“铁路局公务员翁XX性侵我朋友”、“实在是不知羞耻到了极点”,指名道姓辱骂
,导致他名誉受损,实在忍无可忍,这才决定提告求偿精神慰抚金20万元。
对于上述指控,江女则辩称,和翁男是透过交友联谊网站举办的活动认识,刚认识时对方声
称单身,2018年8月来到她家时,突然从后方强行抱住她又亲又搂,“我虽然有意考虑当他
的女友,但不愿意如此草率发展亲密性关系,便以个人生理期为由拒绝这些亲密动作。”
江女接着说,同年七夕情人节翁男再度求爱,两人还为此有所争执;1个月之后翁男又来到
家中聊天,进屋聊没几句就脱衣要求发生性关系,她心中不情愿加上因为感到疼痛,所以将
人推开,“他一再说要和我交往,我想到已经和他有亲密关系,当下选择相信他所说的尝试
交往,怎知后来他对我的态度逐渐冷淡”,甚至开始搞失踪难以联系,这才惊觉感情受到欺
骗,对方只是以交往为名义想发生性关系。
江女告诉联谊网站的工作人员自己遭到翁男性侵,因为心情受到负面影响,又向朋友诉苦,
加上事后得知翁男其实已有女友,这才上网PO文指控“铁路局公务员性侵我朋友”,这是她
亲身感受的痛苦,“实在是不知羞耻到了极点”也是针对翁男行径的意见表达,言论内容属
实,并未侵害男方名誉。
不过,台北地院法官认为,关于PTT文章是否为江女所张贴,她先是辩称“性侵我朋友是指
性侵我”,后来又说PTT帐号是共同帐号,“他们所指的对象是我”,但如果文章真的是她
的朋友代为发表,应该可以说出这个人是谁,并请对方到庭作证,然而直到言词辩论终结为
止,她都在为“幽灵抗辩”,显然不符常情。
法官指出,江女既无法证明翁男曾性侵他人,也没有要求调查自己遭到性侵一事,光凭单方
面说词难以认定她是否遭到性侵,考量到该篇贴文确实对翁男的名誉造成影响,于是判女方
应赔偿1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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